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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改扩建项目,扩建后病床数由现有的200张增加至600张,由此判定,本项目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广东省主 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和《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 订)》要求 (3)相关规定符合性判定 根据《深圳市宝安103-19&20号片区[西乡老城地区]法定图则》(见图1),医 院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旅馆业用地和行政办公 用地,地块编号为13-01-01、13-01-02、13-01-03、13-01-04和13-02-02。其中13-01-01 为二类居住用地,现为华景楼和医院职工宿舍,本项目租用华景楼1l套房作为办 公室;13-01-02为旅馆业用地,原为酒店用地,现租用作为医院的妇产科大楼(作 妇科门诊和住院病房使用);13-01-03和13-01-04为医疗卫生用地,包括本次扩建 的住院大楼、门急诊楼、外科大楼、食堂楼、仓库楼、配电房、图书馆楼、太平 间和综合住院大楼等;13-02-02为行政办公用地,原为深圳法院办公用地,现租用 作为医院的口腔医学中心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3 改扩建项目,扩建后病床数由现有的 200 张增加至 600 张,由此判定,本项目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广东省主 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 年本)》和《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16 年修 订)》要求。 (3) 相关规定符合性判定 根据《深圳市宝安 103-19&20 号片区[西乡老城地区]法定图则》(见图 1),医 院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旅馆业用地和行政办公 用地,地块编号为 13-01-01、13-01-02、13-01-03、13-01-04 和 13-02-02。其中 13-01-01 为二类居住用地,现为华景楼和医院职工宿舍,本项目租用华景楼 11 套房作为办 公室;13-01-02 为旅馆业用地,原为酒店用地,现租用作为医院的妇产科大楼(作 妇科门诊和住院病房使用);13-01-03 和 13-01-04 为医疗卫生用地,包括本次扩建 的住院大楼、门急诊楼、外科大楼、食堂楼、仓库楼、配电房、图书馆楼、太平 间和综合住院大楼等;13-02-02 为行政办公用地,原为深圳法院办公用地,现租用 作为医院的口腔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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