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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力与分力 若一力与一力系等效,则此力称为该力系的合力,力系中各力称为此力的分力 (二)力的基本性质 1)性质一(二力平衡原理 作用在刚体上的两个力,使刚体保持平衡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这两个力大小相等,方向相 反,作用在同一直线上(即两力等值、反向、共线)。 只受二个力的作用而保持平衡的刚体称为二力体 F 2)性质二(力的平衡四边形法则) 作用在物体上同一点的两个力,可以按平行四边形法则合成一个合力。此合力也作用在该点 其大小和方向由这两力为边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主对角线确定。 (2-1) 3)性质三(作用和反作用定律 任意两个相互作用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同时存在。这两个力大小相等,作用线相同 而指向相反,分别作用在这两个物体上。(注意和二力平衡的区别) 4)性质四(力的可传性) 作用在刚体的力,可沿其作用线任意移动其作用点而保持它原来对刚体的作用效果3) 合力与分力 若一力与一力系等效,则此力称为该力系的合力,力系中各力称为此力的分力。 (二)力的基本性质 1) 性质一(二力平衡原理) 作用在刚体上的两个力,使刚体保持平衡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这两个力大小相等,方向相 反,作用在同一直线上(即两力等值、反向、共线)。 只受二个力的作用而保持平衡的刚体称为二力体。 F2 F1 2) 性质二(力的平衡四边形法则) 作用在物体上同一点的两个力,可以按平行四边形法则合成一个合力。此合力也作用在该点, 其大小和方向由这两力为边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主对角线确定。 R=F1+F2 (2-1) F2 FF R F1 3) 性质三(作用和反作用定律) 任意两个相互作用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同时存在。这两个力大小相等,作用线相同 而指向相反,分别作用在这两个物体上。(注意和二力平衡的区别) 4)性质四(力的可传性) 作用在刚体的力,可沿其作用线任意移动其作用点而保持它原来对刚体的作用效果。 F F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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