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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给市场带来供求严重失衡的后果 以上分别说明了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四个基本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平等性是自主性的直 接条件,自主性又是逐利性的前提,而自发性则是市场经济微观基础总体上的特征。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前三个特征,尤其是逐利性特征,是市场机制或“看 不见的手”原理的直接基础;关于“看不见的手”原理,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1776 年在《国富论》(即《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论述道,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 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的产品能够得到最大的价值,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财富尽量增大起 来;一般说来,他并不企图增进社会福利,也不知道其所增进的社会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 的仅仅是其个人的安乐和利益,但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尽力 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标,而且往往使他能比在出于其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 进社会福利。“看不见的手”原理实质上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哲学的反映,也极 其形象地描述了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基本特征 但是“看不见的手”并不总是有效的,正如我们在自发性特征中所提到的那样,在市场 经济关系髙度复杂的情况下,微观经济主体的自发性很可能带来市场供求的严重失衡,这样 就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给社会经济带来灾难了,也即会产生经济危机。为了克服这种自发 性或“看不见的手”的缺陷,政府作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利用公众赋予的公共权力对微观 市场进行强制性的规避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因而政府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地位是不平 等的,另外,政府也不以自身赢利为目的,不具有逐利性特征,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政 府不是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构成者。 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条件:明确的产权界定 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条件或者前提是明确的产权界定,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 先必须理解什么是产权。 产权( property rights)是由社会或法律规定的一组财产权利,这些权利的所有者能 够在法律的保护下,自主地行使相应的财产权利,并取得一定的收益,不受他人的干涉,从 而使财产权利的所有者有动力去运用这些权利积极地从事经济活动,增进自己的福利。理解 产权应当把握以下几个产权的特征: 第一,权具有排他性,同一产权同一时间只可能由某一经济主体单独享有,其他任何主 体不得行使相应财产权利 第二,产权不同于所有权,所有权也是由法律规范规定的一组财产权利,包括占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基本财产权利,缺一不可(但可以将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权 共25页,第4页共25页,第4页 能给市场带来供求严重失衡的后果。 以上分别说明了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四个基本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平等性是自主性的直 接条件,自主性又是逐利性的前提,而自发性则是市场经济微观基础总体上的特征。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前三个特征,尤其是逐利性特征,是市场机制或“看 不见的手”原理的直接基础;关于“看不见的手”原理,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 1776 年在《国富论》(即《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论述道,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 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的产品能够得到最大的价值,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财富尽量增大起 来;一般说来,他并不企图增进社会福利,也不知道其所增进的社会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 的仅仅是其个人的安乐和利益,但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尽力 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标,而且往往使他能比在出于其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 进社会福利。“看不见的手”原理实质上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哲学的反映,也极 其形象地描述了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基本特征。 但是“看不见的手”并不总是有效的,正如我们在自发性特征中所提到的那样,在市场 经济关系高度复杂的情况下,微观经济主体的自发性很可能带来市场供求的严重失衡,这样 就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给社会经济带来灾难了,也即会产生经济危机。为了克服这种自发 性或“看不见的手”的缺陷,政府作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利用公众赋予的公共权力对微观 市场进行强制性的规避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因而政府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地位是不平 等的,另外,政府也不以自身赢利为目的,不具有逐利性特征,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政 府不是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构成者。 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条件:明确的产权界定 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条件或者前提是明确的产权界定,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 先必须理解什么是产权。 产权(property rights)是由社会或法律规定的一组财产权利,这些权利的所有者能 够在法律的保护下,自主地行使相应的财产权利,并取得一定的收益,不受他人的干涉,从 而使财产权利的所有者有动力去运用这些权利积极地从事经济活动,增进自己的福利。理解 产权应当把握以下几个产权的特征: 第一,权具有排他性,同一产权同一时间只可能由某一经济主体单独享有,其他任何主 体不得行使相应财产权利。 第二,产权不同于所有权,所有权也是由法律规范规定的一组财产权利,包括占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基本财产权利,缺一不可(但可以将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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