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第二节商品课税 (二)消费税 纳税人;凡从事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课税范围: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税 2006年4月1日调整税目后,应税消费品:烟、酒、化 妆品、贵重首饰、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 汽车、印花爆竹、奢侈品、实木产品和成品油 3、税率 (1)比例税率一一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 45% (2)定额税率一一只适用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税目。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第二节 商品课税 ⚫ (二)消费税 ⚫ 1、纳税人;凡从事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 2、课税范围: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税。 2006年4月1日调整税目后,应税消费品:烟、酒、化 妆品、贵重首饰、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 汽车、印花爆竹、奢侈品、实木产品和成品油。 ⚫ 3、税率 ⚫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 %――45% ⚫ (2)定额税率――只适用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税目。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