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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道遇更多的坎坷。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法律教育很快就处 在受抑制的状态。实际上,20世纪50年代前期如西南政法学院等 政法学院的成立与其说是对法律教育发展的起点,不如说是限制法 律教育的举措。因为每一所政法学院都是在合并若干所综合性大学 法律系的基础上而建立的;政法学院的出现其实大大缩小了中国法 律教育的整体规模。比规模更重要的变化是,“政法”这样的概念所 预示的法律教育内容与目标与既有传统的断裂。 因此,在政法学院里的人,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一开始就处在 一种压抑的心态之中。我们看当时涉及法律教育的主流话语,完全 是排斥法治的。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种排斥愈演愈烈,终于导致 法律教育的完全停带。教师下放劳动,学校纷纷解散。在这样的情 况下,法律界知识分子的忧患真正是刻骨铭心,难以排解。文革浩劫 之后,法律教育虽然恢复,法治建设也逐渐提上日程,但是书本土法 律理论与社会中的实际状况之间的巨大反差仍然是法律人经常面临 着的巨大痛苦。尽管位居西南,多少有些“处江湖之远”,但是这种 由于专业的特殊性而加剧了的忧患意识却没有须臾少缓,甚至正因 为与政治中心距离的遥远而更有所强化 在法律教育以及法学研究方面,这种忧患意识与理性和开放的 精神相结合,形成了西南法律人好学深思、平等讨论的尚智风气和不 盲从、不迷信的学术品格。尤其是复办后的一段时间,校园里面百家 争鸣,学术墙报放言无忌,新论叠出,一些观点或论证,今天读来,或 不免稚嫩,但是,在当时的奥论环境下,却颇有石破天惊之感。正是 这样的校园风气,培育了西南法律人那可贵的怀疑和批判精神。 怀疑和批判不是一种情绪化的表达,而是建立在广阔而深邃的 知识积累基础上的理性论证。最初,没置单利型政法学院的目标正 是为了培养偏于技术化或工匠型的法科入员:不在一个综合性大学 里,学生以及教师的知识视野就必然受到限制,批判精神便无从发 育。然而,西南法律人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们意识到了这种教育体制 的局限性,并且付出极大的努力,力求突破这样的局限性。图书馆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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