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工程力学》教学资源_§ 5.3 力系平衡基本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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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三(刚化公理):变形体在某一力系作用 下平衡,若在其位置上将变形体刚化为刚体,则 平衡状态不变。 力的可传性证明 B A/F A 利用加减平衡力系公理 令F2=-F1=F公理三(刚化公理): 变形体在某一力系作用 下平衡,若在其位置上将变形体刚化为刚体,则 平衡状态不变。 力的可传性证明 A B F A B F F1 F2 令 F F F 2 = − 1 = A B F2 利用加减平衡力系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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