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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某企业2004年度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 >(1)本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600000元,所得税税 率为33%。 >(2)本年度投资收益120000元,其中:国债利息收 入20000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5000元,按权益 法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当年净利润的份额 85000元。按税法规定,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计入 纳税所得,本年度被投资企业未宣告股利。被投资 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 (3)本年度按会计方法计算的折旧费用为40000元, 折旧费用全部计入当年损益;按税法规定可在纳税 所得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20000元。四、某企业2004年度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 下: ➢ (1)本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600000元,所得税税 率为33%。 ➢ (2)本年度投资收益120000元,其中:国债利息收 入20000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5000元,按权益 法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当年净利润的份额 85000元。按税法规定,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计入 纳税所得,本年度被投资企业未宣告股利。被投资 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 ➢ (3)本年度按会计方法计算的折旧费用为40000元, 折旧费用全部计入当年损益;按税法规定可在纳税 所得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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