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 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 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 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 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年月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 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 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 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 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