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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研究导论》一书中,从政策活动的功能方面将政策议程分为如下四类:(1)为使问题得到 积极的和严肃的研究和认可而提出的问题确认议程:(2)能从确定问题进展到发现解决办法 的提案议程:(3)协议或讨价还价的议程,使提案得到支持并能积极和严肃地发展:(4)持 续议程,使问题得到持续的检验。①科布和爱尔德区分了两种基本的议程,即系统议程和政 府议程:①张金马主编的《政策科学导论》一书将政策议程分为公众议程和正式议程两种类 型。©我们认为科布和爱尔德的分类方法比较合理,下面简要介绍这两种议程。重 1.系统议程 科布和爱尔德认为,系统议程是由那些被政治社风的成员普端认为值得公众注意,并由 与现存政府权威中的立法范围内的事务相关的一切问题组成。系统议程本质上属于讨论议 程,表现为众说纷纭的情形。可以从大众传播媒介甚至从平时的谈话中了解人们对国家大事 和各种社会问题的意见。但这并不是说问题就进入了系统议程,因为还未受到党和政府的关 注,问题基本上还处于一种社会的广泛的讨论当中。但恰恰由于这种社会的广泛讨论,才形 成了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使政策制定者注意和认识到这些问题,经过政策分析把它列入自 己的议事日程。这是政策议程的第一个阶段。 个问题要想成为或达到系统议程的程度,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该问题必须在 社会上广泛流传并受到广泛注意,或者至少也必须为公众所感觉。(2)大多数人都认为有采 取行动的必要。(3)公众普遍认为,这个问题是某个政府机关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而且应当 给予适当的关注, 2.政府议程 科布和爱尔德认为,政府议程是由那些引起公共官员密切而又积极关注的问题组成的 政府议程是行动的程序,是决策机关和人员对有关问题,依照特定程序予以解决的实际活动 过程。它比系统的程序更具体、更明确。例如,大街上的犯罪活动经管属于系统议程的范围 而玫府将面临更为具体的意见去处理这方面的间题。 科布和爱尔德又将政府议程的项目区分为旧的事项和新的事项两类。旧的事项是那些以 某种常规的形式出现在政策议程上的事项。例如,公务人员工资的增加,社会保障的增加, 以及预算拨款。官员们对这些问题较为熟识,而且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也已成 型。新的事项是由于特定的情景和事件而产生的,也可能因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政府对 某些问题采取行动引起的。旧的事项被认为常常能从决策者那里获取处理的优先权:决策者 总是发现自己的时间有限和满满的政策议程:考虑到旧议程的资历和官员们对之更为熟悉 决策者认为应对它们予以更多的注意。当然,作为新的事项提上政策议程的问题,随着时间 的推移,也就会变成旧的事项,环境污染问和越南战争问题便是最好的说明。 国内有学者认为,按照其建立过程中各项功能活动的先后次序,政府议程可分为四种类 型:(1)界定议程,由一些经过积极而且认点研究的项目所组成:(2)规划议程,由一些已 达到规划阶段的项目所组成:(3)碰商议程,根据每一规划方案的利害得失,与政策相关的 s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Public Policy (2ndd).North Mass:Duxbury. 1977. 9990 69页 0罗本·W·科布和查尔斯·D·埃尔德参与美因政治:确定日程的动因.85页。2 策研究导论》一书中,从政策活动的功能方面将政策议程分为如下四类:(1)为使问题得到 积极的和严肃的研究和认可而提出的问题确认议程;(2)能从确定问题进展到发现解决办法 的提案议程;(3)协议或讨价还价的议程,使提案得到支持并能积极和严肃地发展;(4)持 续议程,使问题得到持续的检验。①科布和爱尔德区分了两种基本的议程,即系统议程和政 府议程;②张金马主编的《政策科学导论》一书将政策议程分为公众议程和正式议程两种类 型。③我们认为科布和爱尔德的分类方法比较合理,下面简要介绍这两种议程。④ 1.系统议程 科布和爱尔德认为,系统议程是由那些被政治社区的成员普遍认为值得公众注意,并由 与现存政府权威中的立法范围内的事务相关的一切问题组成。系统议程本质上属于讨论议 程,表现为众说纷纭的情形。可以从大众传播媒介甚至从平时的谈话中了解人们对国家大事 和各种社会问题的意见。但这并不是说问题就进入了系统议程,因为还未受到党和政府的关 注,问题基本上还处于一种社会的广泛的讨论当中。但恰恰由于这种社会的广泛讨论,才形 成了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使政策制定者注意和认识到这些问题,经过政策分析把它列入自 己的议事日程。这是政策议程的第一个阶段。 一个问题要想成为或达到系统议程的程度,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该问题必须在 社会上广泛流传并受到广泛注意,或者至少也必须为公众所感觉。(2)大多数人都认为有采 取行动的必要。(3)公众普遍认为,这个问题是某个政府机关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而且应当 给予适当的关注。 2.政府议程 科布和爱尔德认为,政府议程是由那些引起公共官员密切而又积极关注的问题组成的。 政府议程是行动的程序,是决策机关和人员对有关问题,依照特定程序予以解决的实际活动 过程。它比系统的程序更具体、更明确。例如,大街上的犯罪活动经管属于系统议程的范围, 而政府将面临更为具体的意见去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科布和爱尔德又将政府议程的项目区分为旧的事项和新的事项两类。旧的事项是那些以 某种常规的形式出现在政策议程上的事项。例如,公务人员工资的增加,社会保障的增加, 以及预算拨款。官员们对这些问题较为熟识,而且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也已成 型。新的事项是由于特定的情景和事件而产生的,也可能因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政府对 某些问题采取行动引起的。旧的事项被认为常常能从决策者那里获取处理的优先权;决策者 总是发现自己的时间有限和满满的政策议程;考虑到旧议程的资历和官员们对之更为熟悉, 决策者认为应对它们予以更多的注意。当然,作为新的事项提上政策议程的问题,随着时间 的推移,也就会变成旧的事项,环境污染问题和越南战争问题便是最好的说明。 国内有学者认为,按照其建立过程中各项功能活动的先后次序,政府议程可分为四种类 型:(1)界定议程,由一些经过积极而且认真研究的项目所组成;(2)规划议程,由一些已 达到规划阶段的项目所组成;(3)磋商议程,根据每一规划方案的利害得失,与政策相关的 ① Charles O.Jone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Public Policy (2nd., ed.). North Scituate. Mass: Duxbury, 1977. pp. 40-41. ② [美] 詹姆斯·E·安德森. 公共决策. 北京: 华夏出版社,1990:69 页. ③ 张金马主编.政策科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46 页. ④ 罗杰·W·科布和查尔斯·D·埃尔德.参与美国政治:确定日程的动因. 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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