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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交易方案概述 东安汽发股东三菱商事、三菱自动车、马中投资拟转让三方合计持有东安汽 发30.00%股权;东安汽发股东哈航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 拟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前,东安动力、中国长安分别持有东安汽发3600% 1900%股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按照持有东安汽发的股权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拟受让的股权比例分别为1964%、10.36%,交易方式为现 金购买。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安动力将持有东安汽发5564%的股权。 根据中国长安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合同》,如因任何原因而导致《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未能实施的,交易 对方与中国长安一致同意,由中国长安购买东安动力未能购买的东安汽发 1964%股权。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终止或解除的 情况下,东安动力应出具声明书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同意交易对方将 标的资产转让给包括中国长安在内的第三方。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东安汽发1964%股权。 (三)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三菱商事、三菱自动车、马中投资。 (四)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4月30日,根据天健华衡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0]1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东安汽发股东全部权 益收益法下的评估值为327,256.10万元,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值为32891892万 8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交易方案概述 东安汽发股东三菱商事、三菱自动车、马中投资拟转让三方合计持有东安汽 发 30.00%股权;东安汽发股东哈航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 拟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前,东安动力、中国长安分别持有东安汽发 36.00%、 19.00%股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按照持有东安汽发的股权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拟受让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19.64%、10.36%,交易方式为现 金购买。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安动力将持有东安汽发 55.64%的股权。 根据中国长安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合同》,如因任何原因而导致《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未能实施的,交易 对方与中国长安一致同意,由中国长安购买东安动力未能购买的东安汽发 19.64%股权。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终止或解除的 情况下,东安动力应出具声明书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同意交易对方将 标的资产转让给包括中国长安在内的第三方。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东安汽发 19.64%股权。 (三)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三菱商事、三菱自动车、马中投资。 (四)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根据天健华衡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0]133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东安汽发股东全部权 益收益法下的评估值为 327,256.10 万元,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值为 328,918.9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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