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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2006年7月1日凌晨1时许,在南二环长安立交桥下的草坪中,一年约50岁 的拾荒人陈某被杀死。7月13日凌晨3时,在南二环长安立交桥东200米道沿处,51岁 的路灯管理员邵某被人杀死。两次发案没有与人结仇迹象,警方介入调查后搞不清案犯杀 人动机。2006年7月31日零时,3名持刀歹徒闯入西安市建设东路某图文设计公司。当 时,公司有两名值班人员,23岁的闫某(女)和同龄的郝某。3名持刀歹徒先用刀将郝某 逼上二楼,然后划开了他的喉管,再从其背部插进一刀,郝当即倒地,血从刀口喷涌而岀。 歹徒们以为郝已死,之后全部下到一楼,对已被控制的闫某实施轮奷、残杀,致闫当场死 亡。歹徒离开时已是凌晨2时40分左右,郝某勉强爬起来报案。这一系列犯罪行为到底是 谁实施的呢?姜武鹏 第七章犯罪主体 第一节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 犯罪主体: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自然人和单位。 1自然人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负刑事 责任的自然人。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我国刑法中最基本的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构成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有生命力的自然人。 自然人一一指有生命存在的人类独立的个体。与公民概念比较 ●死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动物和物品不能称为犯罪主体。 但在中外司法史上都有将动物和物品作为犯罪主体的现象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仅限于人,而决不能是人以外之物。主要依据在于:第一,犯 罪是主客观要件的统一,而主观心理态度和客观行为都是人类所独有的功能,人类以外的 物不可能具备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第二,犯罪与刑事责任和刑罚存在着内在的联系,犯罪 主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通常都要适用刑罚,适用刑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对人类以 外之物施加刑罚,达不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 (2)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3)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单位犯罪主体(后面讲述) 犯罪主体在刑法中的意义 1.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界限1 导入 2006 年 7 月 1 日凌晨 1 时许,在南二环长安立交桥下的草坪中,一年约 50 岁 的拾荒人陈某被杀死。7 月 13 日凌晨 3 时,在南二环长安立交桥东 200 米道沿处,51 岁 的路灯管理员邵某被人杀死。 两次发案没有与人结仇迹象,警方介入调查后搞不清案犯杀 人动机。2006 年 7 月 31 日零时,3 名持刀歹徒闯入西安市建设东路某图文设计公司。当 时,公司有两名值班人员,23 岁的闫某(女)和同龄的郝某。3 名持刀歹徒先用刀将郝某 逼上二楼,然后划开了他的喉管,再从其背部插进一刀,郝当即倒地,血从刀口喷涌而出。 歹徒们以为郝已死,之后全部下到一楼,对已被控制的闫某实施轮奸、残杀,致闫当场死 亡。歹徒离开时已是凌晨 2 时 40 分左右,郝某勉强爬起来报案。这一系列犯罪行为到底是 谁实施的呢?姜武鹏 第七章 犯罪主体 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 犯罪主体: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自然人和单位。 1.自然人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负刑事 责任的自然人。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我国刑法中最基本的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构成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有生命力的自然人。 自然人——指有生命存在的人类独立的个体。与公民概念比较 ● 死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动物和物品不能称为犯罪主体。 但在中外司法史上都有将动物和物品作为犯罪主体的现象。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仅限于人,而决不能是人以外之物。主要依据在于:第一,犯 罪是主客观要件的统一,而主观心理态度和客观行为都是人类所独有的功能,人类以外的 物不可能具备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第二,犯罪与刑事责任和刑罚存在着内在的联系,犯罪 主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通常都要适用刑罚,适用刑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对人类以 外之物施加刑罚,达不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 (2)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3)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单位犯罪主体(后面讲述) 二、犯罪主体在刑法中的意义 1.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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