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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IH子女的法律地位探讨 1.探讨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由于夫妻关系 不和、长期分居等原因不再同意妻子采用 AIH的方法怀孕,而妻子一意孤行,坚持用 冷藏的精子怀孕并生下孩子,丈夫是否还 是孩子的父亲?他能不能对这种亲子关系 加以否定?所生子女还是不是婚生子女? 如果允许丈夫否认这种亲子关系就会损害 妻子的生育权和子女的利益;如果不允许 其否认似乎又对丈夫的生育权以及其对自 己精子的支配权产生了侵害。(二)AIH子女的法律地位探讨 1.探讨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由于夫妻关系 不和、长期分居等原因不再同意妻子采用 AIH的方法怀孕,而妻子一意孤行,坚持用 冷藏的精子怀孕并生下孩子,丈夫是否还 是孩子的父亲?他能不能对这种亲子关系 加以否定?所生子女还是不是婚生子女? 如果允许丈夫否认这种亲子关系就会损害 妻子的生育权和子女的利益;如果不允许 其否认似乎又对丈夫的生育权以及其对自 己精子的支配权产生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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