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旅游项目、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的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旅游、商务、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应当 重视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沿线厕所的建设。修建与接 待客流量相适应的厕所,保证卫生整洁,正常使用。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通往景区的公 路、客运站(场)建设纳入交通建设规划,建立安全便捷的 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在通往重点旅游景区的交通路口设置符 合国家标准的指标标识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宾 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大中专院校开展 旅游学科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教育,发展旅 游职业教育,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 游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旅 游、冰雪旅游、草原旅游、体育健身旅游、红色旅游、边境 旅游以及沙漠探险等特种旅游项目,推进特种旅游基地建 设。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利用农牧区特色资源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和特色民族餐饮业, 鼓励农牧民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业,扶持农牧民开发具有当重点旅游项目、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的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旅游、商务、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应当 重视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沿线厕所的建设。修建与接 待客流量相适应的厕所,保证卫生整洁,正常使用。 第十条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通往景区的公 路、客运站(场)建设纳入交通建设规划,建立安全便捷的 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在通往重点旅游景区的交通路口设置符 合国家标准的指示标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宾 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第十二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大中专院校开展 旅游学科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教育,发展旅 游职业教育,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 游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旅 游、冰雪旅游、草原旅游、体育健身旅游、红色旅游、边境 旅游以及沙漠探险等特种旅游项目,推进特种旅游基地建 设。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利用农牧区特色资源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和特色民族餐饮业, 鼓励农牧民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业,扶持农牧民开发具有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