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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代号:209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一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民事诉讼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8年1月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 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2.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 力。 3.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的分工和权限。 4.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 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5.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 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贵任。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有直接利害关系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 理由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分) 1.B 2.B 3.D 4.A 5.B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 2分,共10分) 1.ABC 2.CD 3.ABCD 4.CD 5.BCD 五、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1)诉讼主体不同(3分) 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准法人组织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他们诉讼地位平等,诉讼 权利义务对等,在不同的个案中,可以位置互换,以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和提起诉讼的先 后为准。 行政诉讼主体的位置是固定的,都是以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为原告,以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 主体为被告,位置不得转换。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有区别的,被告人往往占有优势。 534试卷代号:209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民事诉讼法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8年 1月 一、名词解释(每题 6分,共 30分) 1.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 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2.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 力 。 3.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的分工和权限。 4.原告 ,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 ,以 自己的名义 向人民法 院提起 民事诉讼 ,并 引 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 5.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 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二、填空题(每空 2分,共 10分 ) 有直接利害关系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 理由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 2分,共 10分) 1.13 2.13 3.1) 4.A 5.13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 2分,共 10分} 1.ABC 2. CD 3. A13CD 4. CD 5. BCD 五、简答题(每题 15分,共 30分) 1.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1)诉讼主体不同(3分) 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 民、法人、准法人组织的原告 、被告 、第三人 ,他们诉讼地位平等 ,诉讼 权利义务对等,在不同的个案中,可以位置互换,以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和提起诉讼的先 后为准。 行政诉讼主体的位置是固定的,都是以行政管理 的相对人为原告 ,以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 主体为被告,位置不得转换。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有区别的,被告人往往占有优势。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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