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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区用地面积 厂区用地面积=用地指标×设计规模 注:①当设计规模大时,取值应在低值范围;当设计规模小时,取值应在高值范围。 ②在根据设计规模确定的取值范围内,当主体车间少、设备大型化、生产连续性 强、铁路少,且外协条件好时,取低值或较低值,反之,取较高值或高值 钢铁厂厂区用地指标 设计规模(万ta) 用地指标(m钢) 30-60 4.0-3.0 >60-120 3.0-2.5 >120-300 2.5-2.0 >300-700 2.0-1.5 2)居住区用地面积 居住区用地面积=平均每居民用地指标×居住区总人口 居住区总人口=单身职工+(带眷职工-双职工/2)× 平均每户人口 或者居住区总人口=单身职工+带眷职工×带眷系数 带眷系数一般为33.6 居住区用地指标 项目 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 小区用地 145-22 居住区级公共建筑用地 1.5-2 居住区公共绿地 居住区道路广场用地 15-2 其它用地 19.5-29 居住小区用地指标1)厂区用地面积 厂区用地面积=用地指标×设计规模 注:①当设计规模大时,取值应在低值范围;当设计规模小时,取值应在高值范围。 ②在根据设计规模确定的取值范围内,当主体车间少、设备大型化、生产连续性 强、铁路少,且外协条件好时,取低值或较低值,反之,取较高值或高值。 2)居住区用地面积 居住区用地面积=平均每居民用地指标×居住区总人口 居住区总人口=单身职工+(带眷职工-双职工/2)× 平均每户人口 或者 居住区总人口=单身职工+带眷职工×带眷系数 带眷系数一般为3~3.6。 居住区用地指标 居住小区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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