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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8937—2012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纺企业和拥有毛纺设施的企业的洗毛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 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毛纺企业的洗毛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毛纺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 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毛纺企业染整废水的排放控制。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 染物的行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T6920-1986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3)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HJ636-2012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2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毛纺企业 毛纺企业是指以羊毛纤维或其他动物毛纤维为主要原料,进行洗毛、梳条、染色、纺纱、 织造、染整的生产企业。GB 28937—2012 1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纺企业和拥有毛纺设施的企业的洗毛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 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毛纺企业的洗毛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毛纺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 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毛纺企业染整废水的排放控制。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 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T 6920-1986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T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505-2009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2012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毛纺企业 毛纺企业是指以羊毛纤维或其他动物毛纤维为主要原料,进行洗毛、梳条、染色、纺纱、 织造、染整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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