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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口 对《借贷记账法记账规则的完整性补充》的商榷 赖剑波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贵州铜仁554300) 《财会月刊》2013年第12期刊登了黄国俊老师《与借数据如果采用复式记账法,会存在利润表中数据与账簿 贷记账法记账规则的完整性补充——兼与张马沙商榷》中数据不能对应相符的问题。 (简称《黄文》)一文,其中提到,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存在 其实不然,因为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数据通常是按 种“另类”记账规则,即“科目方向同,金额方向反”的记账账簿中的借方发生额来反映的,如果账簿中有贷方发生 规则。笔者有不同看法,现提出商榷意见 额,通常是反映财务费用的减少。不论是借方数据还是贷 方数据,期末都会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所以说利润表 借贷记账法属于复式记账的一种,为目前世界各国中的数据是来源于账簿中“财务费用”的本期数,金额完 通用。我国《会计法》早已明确规定所有会计核算均采用全相符,不存在《黄文》所述会计报表与账簿中“财务费 复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是指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或会计用”金额不能对应相符的问题 事项所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都应以相等金额同时在相 我们知道先有账簿上的本期财务费用发生额,后有 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的财务费用。虽然在账簿上会反 方法。其也是针对单式记账法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单方映在本期借方或贷方发生数,或者两者兼有,但最终账簿 面登记资金增减变动,而不反映另一方面财产物资增减上的余额是同方向相加、不同方向相减,只有一方余额或 的记账方法。单式记账法的缺失在于不能全面反映经济借或贷,而且这个余额期末在结转至“本年利润”后该账 业务的来龙去脉,不便于检査了解账户记录的准确性,所户余额为零,反映在利润表上的数据就是账簿上经过借 以其核算方法已被复式记账法所替代 贷方相抵后的本期发生额。《黄文》提出的“会计报表的 1.《黄文》所提出的会计实务工作中有“另类”的记账“财务费用’项目与账簿中的“财务费用’科目金额不能对 规则是值得商榷的。《黄文》中的“另类”方法是“科目方向应相符”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同,金额方向反”记账规则,并对其“独特”的记账规则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都是通过记账凭证来完 行了阐释。笔者认为,《黄文》提出的“另类”做账方法,不成登记账簿的,其记录的数据当然会反映在账簿中。对于 符合我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记账规则,是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时,是作为财务费用减少数去冲 种类似单式记账的核算方法 减借方的财务费用数。企业在一般情况下,发生的财务费 例如,某企业收到银行存款利息200元,正确的账务用远大于收到的利息(贷方数),因此,利润表中的财务费 处理是“借:银行存款200:贷:财务费用200”。而《黄文》用是借方数,是营业利润的冲减数 提出的账务处理方法是“借:银行存款200:借:财务费假如财务费用在账簿中是贷方余额,期末结转后反 用-200”,记录两个借方科目,数字一正一负。其理由是符映在利润表上的数据是用负数表示的,表示营业利润的 合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项目的要求。一笔经济业务或増加数,既清晰明了,又符合记账规则。如果用《黄文》所 会计事项的发生,只在借方反映其相关的科目,而不反映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0元,借记“财务费用-200”,就 贷方科目,并在同一方向〔两个借方)中把应在贷方反映能解决所述“对比相符”的问题,那么记账凭证就会曲解 的会计科目数字用负数来代替,这不符合复式记账的要成摘要栏是利息收入内容,借方发生额是银行存款200 求,而是单式记账法的反映 元、财务费用负200元,这个“-”怎样填写在记账凭证上? 2.《黄文》认为,利润表的财务费用是按“本年利润”而贷方发生额却无任何数据记录,其结果是借方数据 科目对应的“财务费用”科目金额填列,而账面上“财务费正一负,余额为“0”。虽然登记在总分类账户上的财务费 用”的发生额不仅包括“本年利润”科目对应的金额,还包用是借方负200元,在利润表上是减项,但不符合《会计 括收到利息时“银行存款”科目对应金额,即“财务费用”法》要求的财务费用为贷方余额才能用负数登记 0148上.75□ 21994-201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 2014.8上·75·□ 对《借贷记账法记账规则的完整性补充》的商榷 赖剑波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铜仁 554300) 《财会月刊》2013年第12期刊登了黄国俊老师《与借 贷记账法记账规则的完整性补充——兼与张马沙商榷》 (简称《黄文》)一文,其中提到,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存在一 种“另类”记账规则,即“科目方向同,金额方向反”的记账 规则。笔者有不同看法,现提出商榷意见。 (一) 借贷记账法属于复式记账的一种,为目前世界各国 通用。我国《会计法》早已明确规定所有会计核算均采用 复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是指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或会计 事项所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都应以相等金额同时在相 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 方法。其也是针对单式记账法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单方 面登记资金增减变动,而不反映另一方面财产物资增减 的记账方法。单式记账法的缺失在于不能全面反映经济 业务的来龙去脉,不便于检查了解账户记录的准确性,所 以其核算方法已被复式记账法所替代。 1.《黄文》所提出的会计实务工作中有“另类”的记账 规则是值得商榷的。《黄文》中的“另类”方法是“科目方向 同,金额方向反”记账规则,并对其“独特”的记账规则进 行了阐释。笔者认为,《黄文》提出的“另类”做账方法,不 符合我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记账规则,是 一种类似单式记账的核算方法。 例如,某企业收到银行存款利息200元,正确的账务 处理是“借:银行存款 200;贷:财务费用 200”。而《黄文》 提出的账务处理方法是“借:银行存款 200;借:财务费 用-200”,记录两个借方科目,数字一正一负。其理由是符 合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项目的要求。一笔经济业务或 会计事项的发生,只在借方反映其相关的科目,而不反映 贷方科目,并在同一方向(两个借方)中把应在贷方反映 的会计科目数字用负数来代替,这不符合复式记账的要 求,而是单式记账法的反映。 2.《黄文》认为,利润表的财务费用是按“本年利润” 科目对应的“财务费用”科目金额填列,而账面上“财务费 用”的发生额不仅包括“本年利润”科目对应的金额,还包 括收到利息时“银行存款”科目对应金额,即“财务费用” 数据如果采用复式记账法,会存在利润表中数据与账簿 中数据不能对应相符的问题。 其实不然,因为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数据通常是按 账簿中的借方发生额来反映的,如果账簿中有贷方发生 额,通常是反映财务费用的减少。不论是借方数据还是贷 方数据,期末都会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所以说利润表 中的数据是来源于账簿中“财务费用”的本期数,金额完 全相符,不存在《黄文》所述会计报表与账簿中“财务费 用”金额不能对应相符的问题。 我们知道先有账簿上的本期财务费用发生额,后有 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的财务费用。虽然在账簿上会反 映在本期借方或贷方发生数,或者两者兼有,但最终账簿 上的余额是同方向相加、不同方向相减,只有一方余额或 借或贷,而且这个余额期末在结转至“本年利润”后该账 户余额为零,反映在利润表上的数据就是账簿上经过借 贷方相抵后的本期发生额。《黄文》提出的“会计报表的 ‘财务费用’项目与账簿中的‘财务费用’科目金额不能对 应相符”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都是通过记账凭证来完 成登记账簿的,其记录的数据当然会反映在账簿中。对于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时,是作为财务费用减少数去冲 减借方的财务费用数。企业在一般情况下,发生的财务费 用远大于收到的利息(贷方数),因此,利润表中的财务费 用是借方数,是营业利润的冲减数。 假如财务费用在账簿中是贷方余额,期末结转后反 映在利润表上的数据是用负数表示的,表示营业利润的 增加数,既清晰明了,又符合记账规则。如果用《黄文》所 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0元,借记“财务费用-200”,就 能解决所述“对比相符”的问题,那么记账凭证就会曲解 成摘要栏是利息收入内容,借方发生额是银行存款 200 元、财务费用负200元,这个“-”怎样填写在记账凭证上? 而贷方发生额却无任何数据记录,其结果是借方数据一 正一负,余额为“0”。虽然登记在总分类账户上的财务费 用是借方负200元,在利润表上是减项,但不符合《会计 法》要求的财务费用为贷方余额才能用负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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