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西窗法雨 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 逃避法律制裁摊道就正当了?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 过与克力同的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还是选择了饮毒。 在一般国人看来,这种事情恐怕不雅处理。既然法律本身就 不公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实在应该堂而皇之越狱而去。 这个故事可以说大致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个方而的深层意 识。从古至今,有些西方人似乎就不像中国人这么“坚决”。他们认 为,对待自已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 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有些法律当然不好,甚至可恶, 但是如果因此便以将法律随意戏弄,那么可能人人都会找借口逃 避法律的约束,从而岸致社会的混乱无序。而且,当某些人认为这个 法律公正,而分一些人持相反看法时,能否-定会找到一个公认的标 准来确定谁是谁非?当然不一定。就此故事来说,苏格拉底和他的 学生认为雅典的法律不公正,而许多雅典人却认为那法律再好不过 了,我恐怕就难以找到连当时大多数希腊人也接受的标准去说“就 是苏格拉底正确”,或说“就是大多数雅典人正确”。价值判断这东 西,有时就是见仁见智。所以,有些西方人相信,必须慎重对待自已 认为不好的法律。把自已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没有理性没 有秩序而只有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