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务员的分类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 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 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 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 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二)公务员的分类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 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 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 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 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