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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杀婴及虐待死亡 发布时间:2010-03-22浏览次数:283 第十六章杀婴及虐待死亡 第一节杀婴 杀婴( (infanticide)指非法使用暴力手段,加害分娩过程中或娩出后不久的已具有生活能力的新生 儿生命的犯罪。胎儿或新生儿也可因其本身的疾病或母亲的疾病,或在分娩过程中遭受损伤而死 亡,这类死亡,不属于杀婴的范围,属于自然死亡。 新生儿尸体的法医学检验,必须确定该婴尸是否新生儿、有无生活能力(包括胎生月数)、活产还 是死产、分娩后存活时间、以及死亡原因。其中以有无生活能力和死亡原因最为重要 、新生儿存活时间的确定 根据分娩后存活婴儿的各种特征的出现或消失,可以确定为新生儿,并可推定其存活的时间 1皮肤皮肤上粘附羊水和血液,肛门周围及大腿部有胎便,可证明是新生儿。但是,如胎儿娩 出后已经洗浴,或尸体有损伤,其体表沾染血液,此项检査可能无意义,必须检査其他指征。新生 儿皮肤还附着胎脂,胎脂由体表分泌的皮脂、脂肪酸结晶及上皮细胞构成,呈灰白色泥土样。当胎 儿出生时因通过产道的摩擦,大部分胎脂已经脱落,但在腋窝、腹股沟、耳后、颈部等部位的皮肤 皱褶处或关节屈侧尚有残留。成熟儿皮肤紧张、丰满,出生5~6小时后出现显著红晕,称新生儿红 斑;1~2日后红斑消退,同时脱皮:2~3日出现轻度新生儿黄疸,即皮肤和巩膜上出现程度不等的 黄染;第4~5日黄疸加深,皮肤呈棕黄色;第η~10日黄疸自然消褪,有时可延长,特别是未成熟儿 黄疸较重者黄疸可迟至生后14~30日消褪 2.脐带出生后不久死亡的新鲜尸体,脐带湿润柔软,有光泽,呈灰白色,蜡样,在脐带根部无 明显分界线,这是法医学上判断新生儿的主要特征。约6~12小时脐带根部组织发生轻度炎症反应; 24~36小时出现一圈明显的红色分界线称炎症环;第2~3日此处显著发红肿胀,同时脐带从游离端 的血管内膜逐渐增厚闭塞至脐根部,并逐渐干燥而皱缩呈黑色:至第5~8日脐带全部干燥萎缩、脱 落:第12~15日形成脐窝:经3周全部瘢痕化。检验时应伃细观察脐带的残端,是否有发炎和化脓 等,必要时应做细菌培养。观察脐带的外表变化,可以推测出生至死亡的间隔时间 3产瘤在分娩过程中,胎儿先露部的部分软组织受到强力压迫,使不受压的先露部发生淋巴液 及血液淤积,形成局限性皮下组织水肿,出现瘤样突起,称产瘤( caput succedaneum),亦称胎头水 肿。产瘤多见于颅顶部或顶枕部,亦可发生于臀部,触之如粘土样感。分娩后数小时开始缩小,1 2日或2~3日内消失。无血液循环的死产儿亦不发生产瘤。尸检时,切开产瘤部分,可见疏松的皮下 组织充满液体,状似胶冻,周围界限不清,有波动感。产瘤不局限于一块颅骨,可越过骨缝或囟门 而波及到其他颅骨,其骨膜下常伴有点状出血。 4胎头血肿当胎头通过产道受到强力压迫,或因胎头负压吸引和产钳手术等,致颅骨外的软组 织与骨膜剥离,骨膜下的小血管破裂,血液淤积在骨膜下形成血肿,称为胎头血肿 cephalohematoma)。血肿在刚分娩后不明显,产后数小时到二三天内逐渐增大,数周后消失。血肿 的中心部有波动感,周围有堤状质硬的隆起,无移动性,并常以一块颅骨的边缘为界限,而不越过 骨缝或囟门而波及另一块颅骨,此点有别于产瘤(图16-1,表16-1)。 图16-1(三版教材图19-1)第十六章 杀婴及虐待死亡 发布时间: 2010-03-22 浏览次数: 283 第十六章 杀婴及虐待死亡 第一节 杀婴 杀婴(infanticide)指非法使用暴力手段,加害分娩过程中或娩出后不久的已具有生活能力的新生 儿生命的犯罪。胎儿或新生儿也可因其本身的疾病或母亲的疾病,或在分娩过程中遭受损伤而死 亡,这类死亡,不属于杀婴的范围,属于自然死亡。 新生儿尸体的法医学检验,必须确定该婴尸是否新生儿、有无生活能力(包括胎生月数)、活产还 是死产、分娩后存活时间、以及死亡原因。其中以有无生活能力和死亡原因最为重要。 一、新生儿存活时间的确定 根据分娩后存活婴儿的各种特征的出现或消失,可以确定为新生儿,并可推定其存活的时间。 1.皮肤 皮肤上粘附羊水和血液,肛门周围及大腿部有胎便,可证明是新生儿。但是,如胎儿娩 出后已经洗浴,或尸体有损伤,其体表沾染血液,此项检查可能无意义,必须检查其他指征。新生 儿皮肤还附着胎脂,胎脂由体表分泌的皮脂、脂肪酸结晶及上皮细胞构成,呈灰白色泥土样。当胎 儿出生时因通过产道的摩擦,大部分胎脂已经脱落,但在腋窝、腹股沟、耳后、颈部等部位的皮肤 皱褶处或关节屈侧尚有残留。成熟儿皮肤紧张、丰满,出生5~6小时后出现显著红晕,称新生儿红 斑;1~2日后红斑消退,同时脱皮;2~3日出现轻度新生儿黄疸,即皮肤和巩膜上出现程度不等的 黄染;第4~5日黄疸加深,皮肤呈棕黄色;第7~10日黄疸自然消褪,有时可延长,特别是未成熟儿 黄疸较重者黄疸可迟至生后14~30日消褪。 2.脐带 出生后不久死亡的新鲜尸体,脐带湿润柔软,有光泽,呈灰白色,蜡样,在脐带根部无 明显分界线,这是法医学上判断新生儿的主要特征。约6~12小时脐带根部组织发生轻度炎症反应; 24~36小时出现一圈明显的红色分界线称炎症环;第2~3日此处显著发红肿胀,同时脐带从游离端 的血管内膜逐渐增厚闭塞至脐根部,并逐渐干燥而皱缩呈黑色;至第5~8日脐带全部干燥萎缩、脱 落;第12~15日形成脐窝;经3周全部瘢痕化。检验时应仔细观察脐带的残端,是否有发炎和化脓 等,必要时应做细菌培养。观察脐带的外表变化,可以推测出生至死亡的间隔时间。 3.产瘤 在分娩过程中,胎儿先露部的部分软组织受到强力压迫,使不受压的先露部发生淋巴液 及血液淤积,形成局限性皮下组织水肿,出现瘤样突起,称产瘤(caput succedaneum),亦称胎头水 肿。产瘤多见于颅顶部或顶枕部,亦可发生于臀部,触之如粘土样感。分娩后数小时开始缩小,1~ 2日或2~3日内消失。无血液循环的死产儿亦不发生产瘤。尸检时,切开产瘤部分,可见疏松的皮下 组织充满液体,状似胶冻,周围界限不清,有波动感。产瘤不局限于一块颅骨,可越过骨缝或囟门 而波及到其他颅骨,其骨膜下常伴有点状出血。 4.胎头血肿 当胎头通过产道受到强力压迫,或因胎头负压吸引和产钳手术等,致颅骨外的软组 织与骨膜剥离,骨膜下的小血管破裂,血液淤积在骨膜下形成血肿,称为胎头血肿 (cephalohaematoma)。血肿在刚分娩后不明显,产后数小时到二三天内逐渐增大,数周后消失。血肿 的中心部有波动感,周围有堤状质硬的隆起,无移动性,并常以一块颅骨的边缘为界限,而不越过 骨缝或囟门而波及另一块颅骨,此点有别于产瘤(图16-1,表16-1)。 图16-1 (三版教材图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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