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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人生价值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我国曾有过两次关于人生价值的讨论。一次是1979年, 改革开放初期,在中国发生重大历史转折的关头,一些青年对人的价值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刻的思 考。有一篇文章署名潘晓,题为《人生的道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在《中国青年》杂志上发 表,提出了人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从而引起社会、尤其是青年的极大关注 开展了一场人究竟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的大讨论。潘晓的文章认为,现在不少人天天喊为人民服 务,但实际上却在为自己,理论、原则与现实不相符。文章的结论是:“人都是为自己的”,主 观是为了自己,客观上为了别人。于是,引起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潘晓的文章看到了“极左”时 期一些人道德准则与道德实际脱节,“口是心非”、假话连篇的现实,问题是看准了,但得出的 结论是错误的。从这场争论的焦点看,它实际上是中国历史上“性善论”与“性恶论”在现实社 会中的延续。 另一次是1982年7月,西安第四军医大学的一名叫张华的学生,因抢救一位掉进大粪池里 的老农民不幸牺牲,报纸上发表了他的事迹以后,有人提出:用一个24岁的大学生的生命去换 个69岁的老农民的生命值不值得?于是,又展开了一场关于人生价值的大讨论。 这两次讨论所涉及的问题都是人生价值问题。本章就人生价值的有关问题作些理论说明, 以期为大家正确认识人生价值,正确判断人生问题的是非、善恶、美丑,提供一些帮助 、价值与人的价值 人生价值问题,是人生观的一个核心问题。对人生价值的思考是个人最富哲理的思考形 式。自觉思考人生价值,不仅是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走向成熟的标志,而且是创造有意义的人生的 先决条件 1、价值 为了了解人生价值,首先必须了解价值概念的一般意义。价值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概 念,广泛使用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政治学、文学、美学等许多学科领域。但是,在不同学 科领域,价值概念的含义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完全不同。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领域里,马 克思讲的价值是指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指的是凝结在商品中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 抽象的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指的是商品的有用性。而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 个主体对客体及其属性肯定或否定关系的范畴,是指人以外事物、现象对一定的社会、群体和 个人所具有的意义。价值反映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效用关系,简单地说就是客体对于主体 的意义或效用 哲学上讲的价值是与人的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 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马恩全集》第19卷第406页)。这就 是说,价值首先体现的是外界事物与人们主观需要之间的关系。所以,考察价值必须从主体的需 要与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特定需要这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从客体方面讲,某种事物对人有用,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对特定的主体有意 义,这种事物对特定的主体来说,就是有价值的。我们说某事物有价值,就是说它对人有用。如 面包可以充饥,棉衣可以御寒,汽车可以代步等等,它们对人来说都是有价值的。因此,从客体 方面讲,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客体对主体是有用的,它就是有价值的。 另一方面,从主体方面讲,特定的主体又确实需要这种事物所提供的效用,并且进行了实 际的享用,这才能使客体的有用性得以显示,得以发挥,得以实现。我们说某事物有价值,就是 因为它能够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在主体不需要或即使需要但暂时没有享用时,客体的价值仅仅 是潜在的或可能的。只有主体有现实需要并且实实在在地享用了客体提供的效用时,即价值主体 与价值客体发生实际联系时,客体的潜在价值才能变为现实的价值。如前所述,面包可以充饥 但放在一个饱汉子面前,它将暂时排不上用场:棉衣可以御寒,但在夏季节只能放箱子:汽车可 以代步,但它的主人从不出门,它也只能停在车库里。这时,它们的价值都是潜在的。因此,从 主体方面讲,价值又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性。总之,价值反映的是事物的客观有用性与人的主观1 第六章 人生价值 20 世纪 70 年代末和 80 年代初,我国曾有过两次关于人生价值的讨论。一次是 1979 年, 改革开放初期,在中国发生重大历史转折的关头,一些青年对人的价值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刻的思 考。有一篇文章署名潘晓,题为《人生的道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在《中国青年》杂志上发 表,提出了人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从而引起社会、尤其是青年的极大关注, 开展了一场人究竟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的大讨论。潘晓的文章认为,现在不少人天天喊为人民服 务,但实际上却在为自己,理论、原则与现实不相符。文章的结论是:“人都是为自己的”,主 观是为了自己,客观上为了别人。于是,引起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潘晓的文章看到了“极左”时 期一些人道德准则与道德实际脱节,“口是心非”、假话连篇的现实,问题是看准了,但得出的 结论是错误的。从这场争论的焦点看,它实际上是中国历史上“性善论”与“性恶论”在现实社 会中的延续。 另一次是 1982 年 7 月,西安第四军医大学的一名叫张华的学生,因抢救一位掉进大粪池里 的老农民不幸牺牲,报纸上发表了他的事迹以后,有人提出:用一个 24 岁的大学生的生命去换 一个 69 岁的老农民的生命值不值得?于是,又展开了一场关于人生价值的大讨论。 这两次讨论所涉及的问题都是人生价值问题。本章就人生价值的有关问题作些理论说明, 以期为大家正确认识人生价值,正确判断人生问题的是非、善恶、美丑,提供一些帮助。 一、价值与人的价值 人生价值问题,是人生观的一个核心问题。对人生价值的思考是个人最富哲理的思考形 式。自觉思考人生价值,不仅是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走向成熟的标志,而且是创造有意义的人生的 先决条件。 1、价值 为了了解人生价值,首先必须了解价值概念的一般意义。价值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概 念,广泛使用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政治学、文学、美学等许多学科领域。但是,在不同学 科领域,价值概念的含义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完全不同。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领域里,马 克思讲的价值是指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指的是凝结在商品中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 抽象的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指的是商品的有用性。而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 一个主体对客体及其属性肯定或否定关系的范畴,是指人以外事物、现象对一定的社会、群体和 个人所具有的意义。价值反映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效用关系,简单地说就是客体对于主体 的意义或效用。 哲学上讲的价值是与人的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 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马恩全集》第 19 卷第 406 页)。这就 是说,价值首先体现的是外界事物与人们主观需要之间的关系。所以,考察价值必须从主体的需 要与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特定需要这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从客体方面讲,某种事物对人有用,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对特定的主体有意 义,这种事物对特定的主体来说,就是有价值的。我们说某事物有价值,就是说它对人有用。如 面包可以充饥,棉衣可以御寒,汽车可以代步等等,它们对人来说都是有价值的。因此,从客体 方面讲,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客体对主体是有用的,它就是有价值的。 另一方面,从主体方面讲,特定的主体又确实需要这种事物所提供的效用,并且进行了实 际的享用,这才能使客体的有用性得以显示,得以发挥,得以实现。我们说某事物有价值,就是 因为它能够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在主体不需要或即使需要但暂时没有享用时,客体的价值仅仅 是潜在的或可能的。只有主体有现实需要并且实实在在地享用了客体提供的效用时,即价值主体 与价值客体发生实际联系时,客体的潜在价值才能变为现实的价值。如前所述,面包可以充饥, 但放在一个饱汉子面前,它将暂时排不上用场;棉衣可以御寒,但在夏季节只能放箱子;汽车可 以代步,但它的主人从不出门,它也只能停在车库里。这时,它们的价值都是潜在的。因此,从 主体方面讲,价值又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性。总之,价值反映的是事物的客观有用性与人的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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