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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和乙勾结串通,合作起来,那么双方就能按照最大利润价格P=Q/(2b)获得垄断 价格,并且各得最大利润的一半。这里,利润最大化价格是按照 aP(P(Oo -bP)=@o-26P=0 确定的。但是,占领市场的诱惑对每个局中人都存在,只要他稍微降价,他就能获得全部市场。 假如甲先进入该矿泉市场,那么甲就按照利润最大化价格$P_1=Q_。/(2b)$获取最大利润。继 而乙进入这个市场,且乙认为甲不会改变他的价格$P1$,于是乙为了夺取市场而采取低于甲 的价格水平P的一个价格P2(P2<P)。由于乙夺走了市场,甲同样又会采取低于乙的价格水 平P2的价格P,以夺回市场。这样不断往复下去,直至最后甲乙双方都把价格水平定为零时 才可达到均衡,此时双方的收益为零,市场各占一半(即甲的销售量Q1和乙的销售量Q2相等, 且Q1=Q2=Q/2)。这就是甲乙双方不合作的结果,双方都变得更差 以上分析表明:把贝特兰博弈与古诺博弈作比较,对同一市场来说,由于选择了不同的 策略集合(一个以产量作为策略,另一个以定价作为策略),得出了不同的博弈结果,贝特兰博 弈的均衡价格、均衡产量和均衡利润都呈完全竞争状态(超额利润为零),而古诺博弈的结果不 是这样:再把贝特兰博弈同囚徒难题博弈作比较,二者具有相似的结构,即局中人合作会取得 最好的结果,但利益的诱惑促使他们采取不合作的行动,致使双方博弈的结局都变得更差 贝特兰博弈也可用囚徒博以来解释:合作是指两个厂商的勾结,背叛是指两个厂商独立 行动,没有勾结。合作,可以索要一个高的垄断价格:背叛,则导致市场价格为零,双方利润 为零。可见,双方合作起来,对两个厂商都有利,似乎应该合作。但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双方都 采取背叛策略,导致谁也得不到利润。 本节所举的这些事例说明,寡头垄断厂商之间展开的竞争与较量完全可以用博弈加以描 述和研究。实际上,经济学中大部分经济现象都可以作为博弈的特殊情形进行研究,比如历史 上解决竞争均衡的存在性这一经济学基本问题时,就把经济系统看成为一局博弈。 为了研究博弈,必须抓住博弈现象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局中人、策略、收益。也 就是说,博弈可以用局中人集合、策略集合和收益函数加以描述。局中人从策略集合中选择 种策略后所获得的效用或利益,就是局中人的收益( payoffs),也叫做得失。我们假定每一个 局中人都知道他自己和别人的策略集合与收益函数,这就是说,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合与收益 函数为所有局中人所共知。当然,每个局中人都知道其他局中人掌握着这些信息和知识。局中 人的收益不但依赖于他自己的策略选择,而且依赖于其他局中人的策略选择。我们再假定每个 局中人在给定的主观信念下会选择收益最大化的行动,并且当新的信息根据贝叶斯规则到来 时,这些信息会得到修正(即根据贝叶斯全概率公式从先验概率计算后验概率)。 第二节策略博弈 为了能够正确地应用博弈论硏究经济问题,需要对博弈加以准确地描述和定义。要定义 个博弈,需要确定三件事情:一是局中人集合( set of players),一是局中人的策略集合(s of strategies),一是局中人的收益函数( payoff function)。这三件事情中,确定策略集合 是至关重要的。局中人以策略决定胜负,目标是使他的收益最大化。这种以策略定胜负的博弈, 称为策略博弈( game of strategy)。正象比较古诺博弈和贝特兰博弈时说明的问题一样,用博 弈论硏究经济问题时,对于同一经济现象,由于选择了不同的策略集合,得到的博弈结果截然第八章 博弈论 231 如果甲和乙勾结串通,合作起来,那么双方就能按照最大利润价格 (2 ) P = Q0 b 获得垄断 价格,并且各得最大利润的一半。这里,利润最大化价格是按照 ( ( 0 − )) = 0 − 2 = 0   =   P Q bP Q bP P P  确定的。但是,占领市场的诱惑对每个局中人都存在,只要他稍微降价,他就能获得全部市场。 假如甲先进入该矿泉市场,那么甲就按照利润最大化价格$P_1=Q_o/(2b)$获取最大利润。 继 而乙进入这个市场,且乙认为甲不会改变他的价格$P_1$,于是乙为了夺取市场而采取低于甲 的价格水平 P1 的一个价格 P2 ( ) P2  P1 。由于乙夺走了市场,甲同样又会采取低于乙的价格水 平 P2 的价格 P3 ,以夺回市场。这样不断往复下去,直至最后甲乙双方都把价格水平定为零时 才可达到均衡,此时双方的收益为零,市场各占一半(即甲的销售量 Q1 和乙的销售量 Q2 相等, 且 Q1 = Q2 = Q0 2 )。这就是甲乙双方不合作的结果,双方都变得更差。 以上分析表明:把贝特兰博弈与古诺博弈作比较,对同一市场来说,由于选择了不同的 策略集合(一个以产量作为策略,另一个以定价作为策略),得出了不同的博弈结果,贝特兰博 弈的均衡价格、均衡产量和均衡利润都呈完全竞争状态(超额利润为零),而古诺博弈的结果不 是这样;再把贝特兰博弈同囚徒难题博弈作比较,二者具有相似的结构,即局中人合作会取得 最好的结果,但利益的诱惑促使他们采取不合作的行动,致使双方博弈的结局都变得更差。 贝特兰博弈也可用囚徒博以来解释:合作是指两个厂商的勾结,背叛是指两个厂商独立 行动,没有勾结。合作,可以索要一个高的垄断价格;背叛,则导致市场价格为零,双方利润 为零。可见,双方合作起来,对两个厂商都有利,似乎应该合作。但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双方都 采取背叛策略,导致谁也得不到利润。 本节所举的这些事例说明,寡头垄断厂商之间展开的竞争与较量完全可以用博弈加以描 述和研究。实际上,经济学中大部分经济现象都可以作为博弈的特殊情形进行研究,比如历史 上解决竞争均衡的存在性这一经济学基本问题时,就把经济系统看成为一局博弈。 为了研究博弈,必须抓住博弈现象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局中人、策略、收益。也 就是说,博弈可以用局中人集合、策略集合和收益函数加以描述。局中人从策略集合中选择一 种策略后所获得的效用或利益,就是局中人的收益(payoffs),也叫做得失。我们假定每一个 局中人都知道他自己和别人的策略集合与收益函数,这就是说,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合与收益 函数为所有局中人所共知。当然,每个局中人都知道其他局中人掌握着这些信息和知识。局中 人的收益不但依赖于他自己的策略选择,而且依赖于其他局中人的策略选择。我们再假定每个 局中人在给定的主观信念下会选择收益最大化的行动,并且当新的信息根据贝叶斯规则到来 时,这些信息会得到修正(即根据贝叶斯全概率公式从先验概率计算后验概率)。 第二节 策略博弈 为了能够正确地应用博弈论研究经济问题,需要对博弈加以准确地描述和定义。要定义 一个博弈,需要确定三件事情:一是局中人集合(set of players),一是局中人的策略集合(set of strategies),一是局中人的收益函数(payoff function)。这三件事情中,确定策略集合 是至关重要的。局中人以策略决定胜负,目标是使他的收益最大化。这种以策略定胜负的博弈, 称为策略博弈(game of strategy)。正象比较古诺博弈和贝特兰博弈时说明的问题一样,用博 弈论研究经济问题时,对于同一经济现象,由于选择了不同的策略集合,得到的博弈结果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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