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诉讼。法院经审理发现,李某也参与了殴打赵某的违法活动;同时法院认为,公安机关 把原告钱某、孙某的违法行为的情节认定反了,钱某应对打人行为负主要责任。所以法 院最后作出变更判决,对钱某予以行政拘留15天,对孙某予以行政拘留5天;同时作 出对李某予以罚款200元的判决。钱某对此判决不服,认为法院审理案件不得加重原 告的处罚,法院加重了对其的处罚,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 问:(1)法院在审理中加重了解对原告钱某的处罚的做法,是否违反法律有关N起诉不 加竽处罚”的规定?为什么? (2)法院对李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7.某市建[委违反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规定,批准一家国有大公司在一片居民小区 中间建造一个高层大楼。大楼建成后,严重影响了周围相邻的小楼居民采光。于是,小 楼的居民以市建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律撤销市建委的违法批 准行为,以便拆除该高层大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市建委的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 关建筑物之间间隔距离的规定,构成违法行政行为。但如撤销该违法的批准行为,高层 大楼也应应该予以拆除,这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此批准行为 又明明是违法行为,也不能予以维持。所以法官左右为难,无法选择。 问:(1)本案中小楼居民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法院应作何种判决,才能既合法又能维护公共利益? (3)小楼居民的权益应当如何保护? 8.某手表厂于2000年3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 在本厂第三号大门左侧建筑一道高2.2米,长32米的水泥砖围墙。建墙时该县城乡建 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曾对该厂的违章行为进行过制止,但该厂没有停 止建墙行为。4月初,该厂的围墙建筑工程已经完工。2000年5月20日,县城管监 察大队又向该厂发出通知,重申此围墙属违章建筑,限其于5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 6月1日,城管监察大队以该手表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兴建围墙,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ⅹ×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 于强制拆除手表厂违章建筑围墙的决定。该手表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 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査后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 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 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问:(1)该城管监察大队作出的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是否合法?诉讼。法院经审理发现,李某也参与了殴打赵某的违法活动;同时法院认为,公安机关 把原告钱某、孙某的违法行为的情节认定反了,钱某应对打人行为负主要责任。所以法 院最后作出变更判决,对钱某予以行政拘留 15 天,对孙某予以行政拘留 5 天;同时作 出对李某予以罚款 200 元的判决。钱某对此判决不服,认为法院审理案件不得加重原 告的处罚,法院加重了对其的处罚,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 问:(1)法院在审理中加重了解对原告钱某的处罚的做法,是否违反法律有关“起诉不 加竽处罚”的规定?为什么? (2)法院对李某作出罚款 200 元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7.某市建[委违反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规定,批准一家国有大公司在一片居民小区 中间建造一个高层大楼。大楼建成后,严重影响了周围相邻的小楼居民采光。于是,小 楼的居民以市建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律撤销市建委的违法批 准行为,以便拆除该高层大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市建委的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 关建筑物之间间隔距离的规定,构成违法行政行为。但如撤销该违法的批准行为,高层 大楼也应应该予以拆除,这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此批准行为 又明明是违法行为,也不能予以维持。所以法官左右为难,无法选择。 问:(1)本案中小楼居民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法院应作何种判决,才能既合法又能维护公共利益? (3)小楼居民的权益应当如何保护? 8.某手表厂于 2000 年 3 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 在本厂第三号大门左侧建筑一道高 2.2 米,长 32 米的水泥砖围墙。建墙时该县城乡建 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曾对该厂的违章行为进行过制止,但该厂没有停 止建墙行为。4 月初,该厂的围墙建筑工程已经完工。2000 年 5 月 20 日,县城管监 察大队又向该厂发出通知,重申此围墙属违章建筑,限其于 5 月 31 日之前自行拆除。 6 月 1 日,城管监察大队以该手表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兴建围墙,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 32 条、《××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 于强制拆除手表厂违章建筑围墙的决定。该手表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 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 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 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问:(1)该城管监察大队作出的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是否合法?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