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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429—2001 6.13起动耐久性试验 将压缩机接入起动性能试验装置(见图1),将其抽真空后,充入适量制冷剂,关闭均压阀。起动并运 行压缩机,调整截流阀,使吸、排气压力稳定在如表7所规定的饱和温度对应的压力值,然后停机,试验 前准备工作结束。 在每个试验周期中,压缩机工作必须达到或超过上述的试验压比。在压缩机重新起动前,机芯与外壳 之间的连接件应达到静止状态,系统内的压力应达到平衡(可通过电控均压阀使系统压力快速平衡) 试验一直连续进行6×10次循环为止。试验期间,系统内的平衡压力应保持稳定,发现其平衡压力降 低时,应及时补充制冷剂。允许压缩机外部采用强制冷却,以避免试验期间过热保护器动作, 表7耐久性试验 类型 吸气压力对应饱和温度 气压力对应饱和温度 高温 8±1 60±2 中温 -10±1 60±2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凡提出交货的压缩机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必检项目和抽检项目 7.1.1.1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9所示的1~5项。 7.1.1.2出厂检验的抽检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9所示的10~15项 7.1.2正常成批生产的每种型号的压缩机按表8规定的台数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时,应以双 倍数量重新试验。如仍有一台不合格,该批产品应逐台试验。 表8抽检数量 「批产量100以下100200200合以上 抽查数 7.2型式检验 压缩机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连续生产的产品,自上一次型式检验起已连续生产超过两年时 d)质量不稳定,认为有必要时 e)时隔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7.2.1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表9中规定的全部试验项 7.2.2型式检验样品总数为8台,其中一台为开盖的样品供结构检査用。一台为由制造厂单独制造的堵转 样品,供堵转试验用。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试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见表10的规定,型式检验所采用的抽样方案、判别水平、 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合格判定数见表11的规定。抽样检验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GB/T 18429—2001 6.13 起动耐久性试验 将压缩机接入起动性能试验装置(见图 1),将其抽真空后,充入适量制冷剂,关闭均压阀。起动并运 行压缩机,调整截流阀,使吸、排气压力稳定在如表 7 所规定的饱和温度对应的压力值,然后停机,试验 前准备工作结束。 在每个试验周期中,压缩机工作必须达到或超过上述的试验压比。在压缩机重新起动前,机芯与外壳 之间的连接件应达到静止状态,系统内的压力应达到平衡(可通过电控均压阀使系统压力快速平衡)。 试验一直连续进行 6×104 次循环为止。试验期间,系统内的平衡压力应保持稳定,发现其平衡压力降 低时,应及时补充制冷剂。允许压缩机外部采用强制冷却,以避免试验期间过热保护器动作。 表 7 耐久性试验 类型 吸气压力对应饱和温度 ℃ 排气压力对应饱和温度 ℃ 高温 8± 1 60± 2 中温 -10± 1 60± 2 低温 -32± 1 60± 2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凡提出交货的压缩机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必检项目和抽检项目。 7.1.1.1 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 9 所示的 1~5 项。 7.1.1.2 出厂检验的抽检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 9 所示的 10~15 项。 7.1.2 正常成批生产的每种型号的压缩机按表 8 规定的台数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时,应以双 倍数量重新试验。如仍有一台不合格,该批产品应逐台试验。 表 8 抽检数量 批产量 1000 台以下 1000~2000 台 2000 台以上 抽查数 1 2 3 7.2 型式检验 压缩机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连续生产的产品,自上一次型式检验起已连续生产超过两年时; d) 质量不稳定,认为有必要时; e) 时隔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7.2.1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表 9 中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 7.2.2 型式检验样品总数为 8 台,其中一台为开盖的样品供结构检查用。一台为由制造厂单独制造的堵转 样品,供堵转试验用。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试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见表 10 的规定,型式检验所采用的抽样方案、判别水平、 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合格判定数见表 11 的规定。抽样检验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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