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吉林大学:《税收管理》课程电子教案(PPT课件)第十一章 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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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愿委托原则 纳税人、扣缴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选择 权,有选择代理人的权力代理人也有 选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力。 双方是合同契约关系,不能以强迫手段 或税务行政力量来促使税务代理,也不 能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干预代理 合同签订。自愿委托原则 • 纳税人、扣缴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选择 权,有选择代理人的权力;代理人也有 选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力。 • 双方是合同契约关系,不能以强迫手段 或税务行政力量来促使税务代理,也不 能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干预代理 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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