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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行政立法的程序与效力 行攻立法的程序 )编制立法规限 (二)起草 (三)征求意见 (四)协商 (五)审查和审议 (六)发布第三节 行政立法的程序与效力 一、行政立法的程序 ❖ (一)编制立法规限 ❖ (二)起草 ❖ (三)征求意见 ❖ (四)协商 ❖ (五)审查和审议 ❖ (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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