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行政立法
第八章 行政立法
第一节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立法的含义 行政立法指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为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宪 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 活动 (一)行政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二)行政立法的客体即行政法规和规章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与 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有关的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问题。 冷(三)行政立法必须依据法定职权或经授权。 (四)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且它的对象是普遍的
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立法的含义 ❖ 行政立法指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为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宪 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 活动。 ❖ (一)行政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 (二)行政立法的客体即行政法规和规章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与 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有关的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问题。 ❖ (三)行政立法必须依据法定职权或经授权。 ❖ (四)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且它的对象是普遍的
第一节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 二、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冷(一)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权限相符原则 3、程序原则 4、效力分级原则
二、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一)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 1、合法原则 ❖ 2、权限相符原则 ❖ 3、程序原则 ❖ 4、效力分级原则 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 冷(二)行政立法的要求 1.制定行政管理规范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 2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和形式 3行政立法不仅应符合法律的字面含义,而且要符合目的 4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立法必须在各自的权限内进行 5坚持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 ÷6坚持计划性与科学性相结合
❖ (二)行政立法的要求 ❖ 1.制定行政管理规范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 ❖ 2.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和形式 ❖ 3.行政立法不仅应符合法律的字面含义,而且要符合目的 ❖ 4.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立法必须在各自的权限内进行 ❖ 5.坚持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 ❖ 6.坚持计划性与科学性相结合 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 三、行政立法的法源 冷(一)宪法 令我国的宪法,对国家行政活动基本原则,对国务院、各部委 和地方行政机构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组织和职权规范, 都作了总的原则性的规定 冷(二)基本法和一般法律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制定的一般法律 (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省级政 府制定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
三、行政立法的法源 ❖ (一)宪法 ❖ 我国的宪法,对国家行政活动基本原则,对国务院、各部委 和地方行政机构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组织和职权规范, 都作了总的原则性的规定。 ❖ (二)基本法和一般法律 ❖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制定的一般法律。 ❖ (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省级政 府制定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 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行政立法体制 行攻立法体制概述 涔制指国家行疼法机关歟体系及其立法权限的划分。行政立 个国家立法体制的一部 行政立法体制大体上可分为两级多层次 (一)中央一级 活职读段新轻限朝竞活觳娱稞≡韁 性的 的社会关系 冷(二)地方一级 包括省级人民政府依法享有的行政立法权限(制定行政规章)和省、自 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北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攻府依法享有 的行政立法权限(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地方一级的行政立法一方 面要将中央行政立法的规定具体化,另一方面可以调整地区性特有的社 会关系
第二节 行政立法体制 一、行政立法体制概述 ❖ 行政立法体制指国家行政立法机关的体系及其立法权限的划分。行政立 法体制是整个国家立法体制的一部分。 ❖ 行政立法体制大体上可分为两级多层次 ❖ (一)中央一级 ❖ 包括国务院依法享有的行政立法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 依法享有的行政立法权限(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中央一级的行政 立法,所调整的是全国性的普遍性的社会关系。 ❖ (二)地方一级 包括省级人民政府依法享有的行政立法权限(制定行政规章)和省、自 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依法享有 的行政立法权限(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地方一级的行政立法一方 面要将中央行政立法的规定具体化,另一方面可以调整地区性特有的社 会关系
第二节行政立法体制 二、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 中国现行立法体系在纵的方面分为中央立法和 地方立法两大层次;在横的方面权力机关立法 (人民代表机关立法)和行政立法(行政机关 立法)两大系统
二、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 ❖ 中国现行立法体系在纵的方面分为中央立法和 地方立法两大层次;在横的方面权力机关立法 (人民代表机关立法)和行政立法(行政机关 立法)两大系统。 第二节 行政立法体制
第二节行政立法体制 二、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 )国务院的立法权限 1、制定行政法规 令2、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立法 3、提出立法议案 4、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规章或命令 冷(二)国务院各部委的立法权限 令1、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令2、根据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章 3、从实际需要出发,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制定规章 4、起草行政法规草案
二、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 ❖ (一)国务院的立法权限 ❖ 1、制定行政法规 ❖ 2、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立法 ❖ 3、提出立法议案 ❖ 4、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规章或命令 ❖ (二)国务院各部委的立法权限 ❖ 1、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 2、根据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章 ❖ 3、从实际需要出发,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制定规章 ❖ 4、起草行政法规草案 第二节 行政立法体制
第二节行政立法体制 二、行攻立法权限的划功 (三)省级政府的立法权限 1、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2、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草案 3、在省级政府职权范围内,制定符合本省实际工作需 要的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 人民政府的立法权限
二、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 ❖ (三)省级政府的立法权限 ❖ 1、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 2、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草案 ❖ 3、在省级政府职权范围内,制定符合本省实际工作需 要的规章 ❖ 4、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 人民政府的立法权限 第二节 行政立法体制
第三节行政立法的程序与效力 行攻立法的程序 )编制立法规限 (二)起草 (三)征求意见 (四)协商 (五)审查和审议 (六)发布
第三节 行政立法的程序与效力 一、行政立法的程序 ❖ (一)编制立法规限 ❖ (二)起草 ❖ (三)征求意见 ❖ (四)协商 ❖ (五)审查和审议 ❖ (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