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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中国法学的出发点·1· 引言:中国法学的出发点 1.《鹿洲公案》里的“兄弟争田” 大清雍正那阵子,有一个官人叫蓝鼎元。这个人审案断狱, 十分了得。蓝官人字玉寐,号鹿洲,也许特别喜欢自己的“号”, 所以写了一本书叫做《鹿洲公案》。《鹿洲公案》记录了许多案 子,这些案子里的“法官”,正是蓝鼎元自己。 我们就从这本书里的“兄弟争田”一案说起。 在中国农村,田地是最重要的。有句话说,“土地是农民的 命根子”,讲的也是这个意思。有一个平民百姓叫陈智,他有俩 儿子,长子叫做阿明,次子叫做阿定。不知是什么原因,陈智死 得挺早的,于是就留下七亩地给俩儿子。但是,俩儿子为争七亩 地,翻了脸,变了色。说来怪遗憾的,父亲还在世时,阿明阿定 的关系友爱亲善,少年时一起读书,成人后一起耕地,就算是各 自结了婚,也是相互关照。可父亲这一“走”,兄弟之情却淡漠 了。这都是被那所谓“命根子”的田地搅和的。 开始,乡里的亲戚族人都来劝解,说:“你让一步他让一步 不成?”俩儿子就是不听。不听不算,还将“你争我夺”闹到了 官府衔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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