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EGAL THEORIES 中国法学韧步 刘星器 ◆广东人民出版社
目录·1 目 录 引言中国法学的出发点 1.《鹿洲公案》里的“兄弟争田” (1) 2.官·写在书本里的法… (3) 3.赏与罚 (6) 4.“大公无私” (9) 5,市场上的兔子(定分止争) (11) 6,独角兽·“法” (15) 7.《说文解字》 (18) 8.“法官”办“鹿”案礼… (22) 9.乡里自治… (26) 10.规矩方圆 (30) 11.不同的追求 (35) 上篇法律在统治方式中的地位:一种工具论 一、严刑峻法 (41) 12.拍火不怕水 (41) 13.《韩非子》论杀婴… (43) 14.人性恶国家法… (45) 15.从三万贯钱到十万贯钱… (50) 16.社会学的寓言:囚徒的困境 (54)
·2·中国法学初步 17.防微杜渐的法律功能 (56) 18.国家法的清晰与“礼”的朦胧 (61) 19.官人李维棠 (65) 20.“以刑去刑”的境界… (71) 21.罚当其罪 (77) 二、教化为先 (82) 22.浪子回头 (82) 23.“风吹草动”:德教的功效 (86) 24.人有恻隐之心 (94) 25.人性善…国家法… (98) 26.法家的尴尬:秦王朝的灭亡… (100) 27.仁义…… (103) 28.刑:义的根本…义:暴的来源… (105) 29.“槐树”刑罚的故事 (107) 30.饮酒之礼·礼治·“防患于未然” (110) 31. 学校的好风气·礼治的效率… (112) 32.礼治·“熟人”和“陌生人” (115) 33.何谓善于奖赏?… (117) 三、刚梁相济… (121) 34,性相近·习相远 (121) 35.“打一巴掌揉三揉” (125) 36.常备不懈… (128) 37.董仲舒暗授《春秋》 (129) 38.君王眼中的“孝顺” (133) 39.徐元庆案的“困惑” (135) 40.“礼”为本法为末…德主刑辅… (136) 41.有嫁无婚·灵活解释法律 (141)
目录·3· 42.为啥解释? (145) 43.法网的疏密·法律的原则性 (149) 44.养马人的命儿… (154) 四、顺其自然· (159) 45.“你我的争议” (159) 46.“无为”的治理 (162) 47.爱马·被马害 (165) 48.法令数量与盗贼数量的正比例… (168) 49,法律的起源… (171) 50.礼:混乱的开始… (173) 51.无礼无法的境界 (176) 中篇 法律与人的家园:一种理想论 一、国家法律的天下 (185) 52.法家的追思… (186) 53.“以”法与“依”法治国 (190) 54,抓龟、抽签·“依法治国” (193) 55,靠人与靠法·“法律机器” (195) 56.国家危险的原因:一半务农一半坐吃… (198) 57.法律一元化的功能… (203) 58.法律的“内”和“外”·酒店的狗 (206) 59.明处暗处… (208) 60.“腾云驾雾”·“权势”与“法” (213) 61.国家法律的强制性·“硬规矩”和“软规矩” (215) 62.法律职业.… (220)
·4·中国法学初步 63.邓析之死·“讼棍” (223) 二、“礼”或“民间法”的世界 (228) 64.苗人部落的传说… (228) 65.大义灭亲?… (230) 66.家与国·忠孝难两全 (236) 67.父亲的权…… (239) 68.家族的小辈与长辈… (241) 69.“礼”·自然和谐与诗情化意… (245) 70.礼·吃饭·娶新娘… (250) 71.官司·和为贽 (253) 72.叔向与子产的通信行为的仿效 (257) 73,习俗惯例式的民间法… (262) 74.奸污后的私了… (266) 75、愿望·“民间法”·“合理”… (268) 76.谁合理?… (272) 77.“民间法”的同情理解…熟人… (275) 78.原有秩序·民间法的地方性 (278) 79.“陋习”·宽容的姿态… (282) 三、法与人… (287) 80.“名”与“实” (288) 81.啥叫“士”? (291) 82.法律背后的“人”… (295) 83.“权力哪吒”和“权力菩萨”·法律职业独立的 隐喻… (298) 84。为人·研习,礼法… (303) 85.此一时彼一时·分权制衡 (308) 86.啥是“贤人”? (312)
目 录·5· 87.贤能与“平庸”之分:一种精英“法治”理论 (316) 四、天然秩序… (323) 88.秋冬斩首… (323) 89,《礼记·月令》 (325) 90.水流象征刑罚·“阴”与水 (328) 91.天地和谐… (330) 下篇法律进化的梦:一种“情结”论 一、激进一派… (335) 92.“渡河的标记” (335) 93.远古的一场争论:法律改革… (338) 94,大鱼小鱼虾米… (343) 95.理性的力量和意识形态“诡计” (345) 96.张居正的“新政” (347) 97.外国“月亮”·移植法律 (353) 98.共同的需求·现代化 (357) 二、顶势而为… (363) 99.众人心·习裕 (363) 100.法律制度的形成… (365) 101.习俗的地方性·国情·“合奸” (369) 102.是老婆还是妹妹? (376) 103.保护“恶人”?… (378) 104.国家法律的“权利”·秋菊的困惑… (381) 105.乡土熟人社会·“情” (387) 106.“可行性”·“钱会”里的中国国情 (390)
·6·中国法学初步 107、美法村的村政变迁乡民的心态… (393) 108.反抗法律的现代性… (396) 三、第三种态度?… (401) 109.慎之又慎·渐变… (402) 110.税的减法·小房与大楼… (404) 111.“烹煎小鱼” (409》 112.空间上的一分为二法律… (42) 113.“缩小”的激进·“拆开”的激进与顺势而为 (417) 主要注释书目… (423) 后记… (433)
引言:中国法学的出发点·1· 引言:中国法学的出发点 1.《鹿洲公案》里的“兄弟争田” 大清雍正那阵子,有一个官人叫蓝鼎元。这个人审案断狱, 十分了得。蓝官人字玉寐,号鹿洲,也许特别喜欢自己的“号”, 所以写了一本书叫做《鹿洲公案》。《鹿洲公案》记录了许多案 子,这些案子里的“法官”,正是蓝鼎元自己。 我们就从这本书里的“兄弟争田”一案说起。 在中国农村,田地是最重要的。有句话说,“土地是农民的 命根子”,讲的也是这个意思。有一个平民百姓叫陈智,他有俩 儿子,长子叫做阿明,次子叫做阿定。不知是什么原因,陈智死 得挺早的,于是就留下七亩地给俩儿子。但是,俩儿子为争七亩 地,翻了脸,变了色。说来怪遗憾的,父亲还在世时,阿明阿定 的关系友爱亲善,少年时一起读书,成人后一起耕地,就算是各 自结了婚,也是相互关照。可父亲这一“走”,兄弟之情却淡漠 了。这都是被那所谓“命根子”的田地搅和的。 开始,乡里的亲戚族人都来劝解,说:“你让一步他让一步 不成?”俩儿子就是不听。不听不算,还将“你争我夺”闹到了 官府衔门
·2·中国法学初步 在官府衙门,阿明讲:“这七亩田是父亲留给我的。”讲普便 向知县蓝官人(即蓝鼎元)递上了父亲的亲笔手书。上面白纸黑 字:“百年之后田产归长孙”。但阿定也不含糊,说这些田是父亲 留给他的,并拿出“临终口头遗嘱”来作证,还说有人可以作旁 证。蓝鼎元觉得案子有点棘手,不过稍过片刻还是宜称:“你们 都说得不差,但是这意味着责任在你们的父亲。谁叫他不来个一 清二楚?我只好开棺问他了!”兄弟两人听到这话,立刻面面相 觑,无地自容。接着,蓝鼎元又是一通训斥:“田产比起兄弟亲 情,实在是区区小事,为这等小事打起官司,值得吗?说来让人 寒心,你俩都是各有俩儿子的人,将来你们各自的儿子长大,不 像你俩那样争田就怪了!所以,为了日后安宁,我只好防患于未 然,让你们各自只养一个儿子。阿明是长兄,留下长子,送走小 的;阿定是弟弟,留下次子,送走大的。就这么定了。现在命令 差役押送阿明的次子、阿定的长子去收容院,卖给乞丐做儿子。” 接着,蓝鼎元叫手下笔墨伺候,将收据存于案卷之中,大声叫 到:“结案!” 阿明阿定一听,慌了。阿明说:“小民知罪了,愿将田产全 部给予弟弟,永不计较。”面阿定也是“痛改前非”,说自己绝不 接受田产,愿哥哥享有田产的每一尺每一寸。说完,两人抱头痛 哭。可是蓝鼎元仍然拿一把,非说二人不是真心实意的,并宣 称:“即使你]有了这份心意,你们家里当妻子的那些人也会鸡 肠小肚、绝不让人。所以,你们先回去,看看妻子的意思再说。 三天后,衔门见。” 就在第二天,阿明的妻子郭氏和阿定的妻子林氏,立马邀请 族人头领陈德俊、陈朝义到了官府,要求和善了结案子。 而阿明阿定俩人更是浦哭流涕,说:“我俩真是罪该万死, 不知天理情义,叫蓝大人费了仁爱之心。今日的确如梦初醒,:追
引言:中国法学的出发点·3· 梅莫及。我们发誓,永远不争这份田产了,请准许我们将这份田 产捐献给佛庙寺院。”可是,蓝鼎元得势不饶人,大声城到:“真 是一对不孝之子!居然说出要将田产捐给和尚那班人,真该用大 板教训一番才是!做父亲的流血流汗,辛苦一辈子才留下了这份 家当,你们兄弟二人稍蚌相争,叫那秃和尚渔翁得利,死者九泉 之下能瞑目吗?照理说,做兄长的应该让弟弟,做弟弟的应该敬 兄长,互让不行就要还给父亲。现在,这田产只能作为祭莫你父 亲的资产,兄弟二人轮流收租祭祀,子子孙孙不得再起争端。这 叫什么?一举多得!” 族人头领陈德俊、陈朝义昕了这番话,频频点头称是。而阿 明、阿定、郭氏和林氏听后,也是感激涕泠,“当堂七八拜致谢 而去,兄弟蚰娌相亲相爱,…民间遂有言礼让者矣”(蓝鼎元: 《鹿州公案·偶纪上》)。 后来,蓝鼎元乐不可支地总结到:这案子,如果依着一般审 判方法,就应该兄弟二人各打三十大板,将田地二一添作五,半 儿劈分开,三两句话了断即可:而现在,费了不少周折,婆心苦 口,但毕竞是效果显著;你瞧,“此时兄弟妯娌友恭亲爱,岂三 代以下风俗哉。必如此,吏治乃称循良”(蓝鼎元:《鹿洲公案·偶纪 上》)。后边文言话的意思是说,夏商周三代那时的民风淳朴,礼 让盛行,而眼下,阿明、阿定、郭氏、林氏以及乡里的族人们重 新这般友爱相处,不又将“三代”遗风发扬光大了?其实,只有 这样,才能叫百姓守法,才能叫为官者政绩卓著。 2.官·写在书本里的法 可以这么讲,在“兄弟争田”一案里,能够解读出许多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