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四、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东力与富裕仓储、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签订的《业绩补偿协 议书》,富裕仓储、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承诺年富供应链在2016年5月至 12月、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100000万元、220000万元、32,0000元和 40,0000万元 富裕仓储、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按照以下原则承担利润补偿责任及减 值测试补偿责任 1、九江嘉柏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年富供应链的股权比例,并以其在本次购买 资产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为限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即九江嘉柏承担补偿总 额的百分之十六; 2、易维长和与宋济隆分别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各自持有年富供应链的股权比例, 并以其在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为限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即易 维长和承担补偿总额的百分之十,宋济隆承担补偿总额的百分之五; 3、富裕仓储按照补偿总额扣除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所承担部分后的 余额承担补偿责任,即富裕仓储承担补偿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九。富裕仓储先以其在 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经股份补偿后仍有 不足的,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但富裕仓储补偿责任以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扣除 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在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中获得对价后的余额为限 4、富裕仓储和九江嘉柏就彼此的上述补偿责任对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且 仅在承担该等连带责任时,富裕仓储和九江嘉柏不受前述各自补偿责任限额的限 (二)利润补偿安排 富裕仓储、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同意,就审核核定的实现净利润数低 于其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向宁波东力承担补偿责任 l、补偿期间 如标的资产在2016年度内完成交割的,补偿期间为2016年5月至12月、2017 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如标的资产在2017年度内完成交割的,补偿期间 1-3-6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1-3-6 四、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东力与富裕仓储、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签订的《业绩补偿协 议书》,富裕仓储、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承诺年富供应链在 2016 年 5 月至 12 月、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11,000.00 万元、22,000.00 万元、32,000.00 万元和 40,000.00 万元。 富裕仓储、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按照以下原则承担利润补偿责任及减 值测试补偿责任: 1、九江嘉柏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年富供应链的股权比例,并以其在本次购买 资产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为限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即九江嘉柏承担补偿总 额的百分之十六; 2、易维长和与宋济隆分别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各自持有年富供应链的股权比例, 并以其在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为限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即易 维长和承担补偿总额的百分之十,宋济隆承担补偿总额的百分之五; 3、富裕仓储按照补偿总额扣除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所承担部分后的 余额承担补偿责任,即富裕仓储承担补偿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九。富裕仓储先以其在 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对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经股份补偿后仍有 不足的,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但富裕仓储补偿责任以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扣除 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在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中获得对价后的余额为限; 4、富裕仓储和九江嘉柏就彼此的上述补偿责任对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且 仅在承担该等连带责任时,富裕仓储和九江嘉柏不受前述各自补偿责任限额的限 制。 (二)利润补偿安排 富裕仓储、九江嘉柏、易维长和及宋济隆同意,就审核核定的实现净利润数低 于其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向宁波东力承担补偿责任。 1、补偿期间 如标的资产在 2016 年度内完成交割的,补偿期间为 2016 年 5 月至 12 月、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如标的资产在 2017 年度内完成交割的,补偿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