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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母刚 7,561,260 3.57% 56789 刘志新 6.301050 2.98% 苏州亚商 4.410.735 2.08% 上海亚商华谊 3,780,630 1.79% 上海映雪 3,150,525 149 10 上海亚商投顾 1,260,210 0.60% 广西红土铁投 1.247607 0.59% 合计 211,715,282 100.00%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发行股份数 不足一股的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及 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而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 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数量亦作相 应调整。 三)锁定安排 富裕仓储、易维长和及宋济隆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在发行完成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且其在《业绩补偿协议书》中约定的补偿义务履行 完毕前不转让,但上市公司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向其回购股份除外 宋济隆进一步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的,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 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深创投、母刚、刘志新、苏州亚商、上海亚商华谊、上海映雪、上海亚商投顾 广西红土铁投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在发行完成后的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 限售期内,年富供应链上述股东如因宁波东力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事项而增加持有的宁波东力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1-3-5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1-3-5 5 母刚 7,561,260 3.57% 6 刘志新 6,301,050 2.98% 7 苏州亚商 4,410,735 2.08% 8 上海亚商华谊 3,780,630 1.79% 9 上海映雪 3,150,525 1.49% 10 上海亚商投顾 1,260,210 0.60% 11 广西红土铁投 1,247,607 0.59% 合计 211,715,282 100.00%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发行股份数 不足一股的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及 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而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 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数量亦作相 应调整。 (三)锁定安排 富裕仓储、易维长和及宋济隆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在发行完成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且其在《业绩补偿协议书》中约定的补偿义务履行 完毕前不转让,但上市公司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向其回购股份除外。 宋济隆进一步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的,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 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深创投、母刚、刘志新、苏州亚商、上海亚商华谊、上海映雪、上海亚商投顾、 广西红土铁投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在发行完成后的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 限售期内,年富供应链上述股东如因宁波东力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事项而增加持有的宁波东力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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