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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科学2017·12 社会学研究 杂性加大了农村新型社区内土地整合的难度。比如在农村除了农地产权之外,还有宅基地产权、乡企用地产 权以及四荒地产权等①,不同类别的土地产权在国家政策和民间惯习上都有不同的政策规定和认知:二是改 革开放后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由于地域条件以及民间利益结构的差异,全国不同地区产生了 不同的产权安排,有学者将其分为六种类型:大稳定小调整制度;两田制、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土地股份制、 生不增地死不减地制度等六种②;第三,由于中国农耕地对于农民独有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质,农民对于 土地的依赖短期内很难改变,同时由于土地的村集体所有制性质,村与村之间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和排他性, 在社区层面上进行土地整合难度大,情况复杂。最后社会治理的合作缺乏,村民自治空间的挤压问题。很多 新型农村社区都是多个小村合并建成的,建成后的社区尽管在社区层面建立了党组织和管理委员会,负责社 区范围内服务与协调性事务,但同时为了管理的方便或者适应过渡期的需要,又保留社区内原有各个村的村 委会,负责本村的民主管理与自治工作③。显然,由村级管理向社区管理的过渡和转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 实现的,社区的融合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3.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的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问题 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是基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关键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有关社会建设的成 效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国的基层社区建设是以政府为主的一种制度投入型社区建设模式,公共性和社会 福利性是基层社区建设的根本宗旨,优点是能迅速集中资源,速度快、强度大、效率高,但也面临着成本控制 和风险的防范问题:首先在政府内部,为有效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政府的主要做 法是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搭建社会治理平台,推动权力下放、人员下沉和职责前移,但这种做法同时 也伴随着治理结构、分权模式与公共服务体系的调整与重新整合,这就有可能导致社会治理的成本提高和治 理结构不稳定的风险。其次,转型期的乡村社会,市场和社会是除政府以外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代表 市场导向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有可能使乡村面临粮食安全风险、农民失地风险、经济纠纷风险等危害农民利益 和乡村发展的问题出现;代表社会导向的社会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方面也有可能面临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影 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与服务的效果和效率。以当前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例,虽然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 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改善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但作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的一种利益再分 配机制,实践中也存在招投标风险、权力寻租风险、政府保密信息泄露风险、服务质量不达标风险等问题。因 此,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方面如何定义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基层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边界和责任,尤 其在风险的早期识别和善后处置方面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与应急反应机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 四、结语:以农村社区建设为起点重塑基层社会,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农村社区共同体 (一)在农村社区层面上正确处理国家、社会、市场与村庄的关系,使其实现有效衔接并发挥协同作用 在转型期的中国乡村社会,农村社区是一个国家、社会和市场力量相互渗透、相互制衡、相互作用的场 域。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逐渐加强对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控制和渗透;代表市场化力量的城市化、 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对传统乡村的冲击力愈加明显;代表社会的民间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场域内发挥 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 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④社区是 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在这一平台上加 强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平等协作,使三者在社区层面实现有效衔接并发挥协同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有别于传统农村社区的自然形成 过程,新型农村社区是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外在因素推动下建设而成的。在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上,政 府依然是社区建设所需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主要包括良好的政策环境及重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再者,农村社 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需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在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方 ①叶剑平等编著《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页 ②叶剑平等编荐《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73-81页 ③王亚南《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县级政府职能研究——基于Z市“多村一社区”的调查分,《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17年第2期。 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第十三部 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114 21994-2019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山东社会科学 2017·12 社会学研究 杂性加大了农村新型社区内土地整合的难度。比如在农村除了农地产权之外,还有宅基地产权、乡企用地产 权以及四荒地产权等①,不同类别的土地产权在国家政策和民间惯习上都有不同的政策规定和认知;二是改 革开放后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由于地域条件以及民间利益结构的差异,全国不同地区产生了 不同的产权安排,有学者将其分为六种类型:大稳定小调整制度;两田制、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土地股份制、 生不增地死不减地制度等六种②;第三,由于中国农耕地对于农民独有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质,农民对于 土地的依赖短期内很难改变,同时由于土地的村集体所有制性质,村与村之间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和排他性, 在社区层面上进行土地整合难度大,情况复杂。最后社会治理的合作缺乏,村民自治空间的挤压问题。很多 新型农村社区都是多个小村合并建成的,建成后的社区尽管在社区层面建立了党组织和管理委员会,负责社 区范围内服务与协调性事务,但同时为了管理的方便或者适应过渡期的需要,又保留社区内原有各个村的村 委会,负责本村的民主管理与自治工作③。显然,由村级管理向社区管理的过渡和转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 实现的,社区的融合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3.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的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问题 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是基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关键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有关社会建设的成 效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国的基层社区建设是以政府为主的一种制度投入型社区建设模式,公共性和社会 福利性是基层社区建设的根本宗旨,优点是能迅速集中资源,速度快、强度大、效率高,但也面临着成本控制 和风险的防范问题:首先在政府内部,为有效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政府的主要做 法是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搭建社会治理平台,推动权力下放、人员下沉和职责前移,但这种做法同时 也伴随着治理结构、分权模式与公共服务体系的调整与重新整合,这就有可能导致社会治理的成本提高和治 理结构不稳定的风险。其次,转型期的乡村社会,市场和社会是除政府以外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代表 市场导向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有可能使乡村面临粮食安全风险、农民失地风险、经济纠纷风险等危害农民利益 和乡村发展的问题出现;代表社会导向的社会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方面也有可能面临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影 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与服务的效果和效率。以当前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例,虽然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 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改善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但作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的一种利益再分 配机制,实践中也存在招投标风险、权力寻租风险、政府保密信息泄露风险、服务质量不达标风险等问题。因 此,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方面如何定义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基层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边界和责任,尤 其在风险的早期识别和善后处置方面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与应急反应机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 四、结语: 以农村社区建设为起点重塑基层社会,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农村社区共同体 (一)在农村社区层面上正确处理国家、社会、市场与村庄的关系,使其实现有效衔接并发挥协同作用 在转型期的中国乡村社会,农村社区是一个国家、社会和市场力量相互渗透、相互制衡、相互作用的场 域。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逐渐加强对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控制和渗透;代表市场化力量的城市化、工 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对传统乡村的冲击力愈加明显;代表社会的民间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场域内发挥 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 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④社区是 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在这一平台上加 强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平等协作,使三者在社区层面实现有效衔接并发挥协同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有别于传统农村社区的自然形成 过程,新型农村社区是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外在因素推动下建设而成的。在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上,政 府依然是社区建设所需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主要包括良好的政策环境及重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再者,农村社 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需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在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方 114 ① ② ③ ④ 叶剑平等编著:《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53 页。 叶剑平等编著:《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73-81 页。 王亚南:《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县级政府职能研究———基于 Z 市“多村一社区”的调查分析》,《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17 年第 2 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第十三部 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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