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方因捐赠等增加 股权投资准备 资本公积 按持股比例增加 (权益法) 投资方处置长期股权投 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非现金捐赠 设置相应明细科目核算 接受捐赠 现金捐赠 非现金捐赠考虑所得税影响 处置非现金捐赠资产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收到时 计入“专项应付款” 拨款转入 核销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 贷:管理费用 形成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 注意:捐赠资产核算的新规定 五、留存收益 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可满足企业维持或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可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弥补以后年 度可能出现的亏损。未分配利润是未确定用途的税后利润。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一)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净利润×10% 当累计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 (二)法定公益金 法定公益金=净利润×5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 (三)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净利润×规定比例一一由企业的股东大会批准,自行确定 (仅限于股份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盈余公积 1.储备基金 从净利润中提取、经批准用于补亏和转增资本 2.生产发展基金 从净利润中提取、经批准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转增资本 3.利润归还投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1)弥补亏损 连续5年内可以税前补亏税后补亏。税前连续5年补不完的部分,税后弥 补。以上2项补不完的:用盈余公积补亏。(2)转增资本(股本) 转增资本后的盈余公积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25%~50%的部分 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盈余公积的核算 例:企业本年实现利润总额100万,按规定应交纳所得税33万元。一一年 终进行利润分配的核算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一一提取盈余公积 670004 股权投资准备 (权益法) 被投资方因捐赠等增加 资本公积 按持股比例增加 投资方处置长期股权投 资 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 非现金捐赠 现金捐赠 设置相应明细科目核算 非现金捐赠考虑所得税影响 处置非现金捐赠资产 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 收到时 计入“专项应付款” 核销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 贷:管理费用 形成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注意:捐赠资产 核算的新规定 五、留存收益 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可满足企业维持或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可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弥补以后年 度可能出现的亏损。未分配利润是未确定用途的税后利润。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一)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净利润×10% 当累计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可不再提取。 (二)法定公益金 法定公益金=净利润×5~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 (三)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净利润×规定比例——由企业的股东大会批准,自行确定 (仅限于股份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盈余公积 1.储备基金 ——从净利润中提取、经批准用于补亏和转增资本 2.生产发展基金 ——从净利润中提取、经批准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转增资本 3.利润归还投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1)弥补亏损 连续 5 年内可以税前补亏税后补亏 。税前连续 5 年补不完的部分,税后弥 补。以上 2 项补不完的:用盈余公积补亏。 (2)转增资本(股本) 转增资本后的盈余公积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 25% 25%~50 %的部分 3.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盈余公积的核算 例:企业本年实现利润总额 100 万,按规定应交纳所得税 33 万元。——年 终进行利润分配的核算 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6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