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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6期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M6,2012 第36卷 (总第174期 Journal of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G eneraLNo174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启示 李淑妍 (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10034;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摘要]中国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国现行的土地流转制 度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农村土地制度几次重大改革逐步形成的。虽然迄今为止,土地制度历经数次变动,但是其 逐步趋于完善,为了克服其缺陷,解决随之而来的各种复杂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对中国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全面 的梳理,这对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将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450201206-0065-03 中国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 (一)土地改革时期(1949—1952):建立农民土地 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国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私有制 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农村土地制度几次重大改革逐 1950年,中国共产党举行了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 步形成的。建国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公布实施。从此,一个不 度变迁,首先是土改运动,然后是农业合作化与人民公社仅是中国历史上,而且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土地改 运动。改革开放后,中国土地制度的改革主要是以家庭联革运动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随后,中央人民政府 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该法案明确规定 权相分离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但这种土地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 承包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为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 此国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的工业开辟道路。”这也标志着新中国土地改革大规模全 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阶段性变迁 面展开。1953年春,除中共中央决定的暂时不进行土地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这一段时期内,中国农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运动 村土地制度变革经历了具有非常鲜明特点的两个不同时已基本完成。短短三年时间,就彻底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 期。第一个时期,以土改运动为标志,彻底废除封建地主封建地主私有的土地所有制度,实现了几代人“耕者有其 土地私有制而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时期:第二个时期,以田”的夙愿,约有三亿的无地或者是少地的贫苦农民无偿 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为标志,把农民土地私有地得到了七亿多亩土地和农具、耕畜等生产、生活资料 制改造为人民公社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被免除了350亿公斤的粮食地租,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 时期。虽然这一时期的土地制度已经成为历史,但它仍然而且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此时 是我们研究新时期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深厚政治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农民即是土地所有者也 文化基础。历史是不能割断的,思想文化的发展也好,制是经营者,土地产权允许以买卖、流通、出租等形式进行 度变迁也好,它们都只能是对前人创造的扬弃,所以,笔交易,国家通过登记发证对土地实施管理,在政治和经济 者接下来对改革开放前农村土地制度的阶段性变迁进行上农民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土改运动真正实现了农民土 详细的说明 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这一改革的目的在于更大程 收稿日期]2012-06-25 基金项目]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课题CZTS201107) 作者简介]李淑妍(1979-),女,辽宁朝阳人,沈阳师范大学讲师,辽宁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30条 C1994-2013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2 年第 6 期 第 36 卷 (总第 174 期) №6,2012 Vol.36 General,№174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启示 李 淑 妍 (沈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4;辽宁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摘 要] 中国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国现行的土地流转制 度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农村土地制度几次重大改革逐步形成的。虽然迄今为止,土地制度历经数次变动,但是其 逐步趋于完善,为了克服其缺陷,解决随之而来的各种复杂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对中国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全面 的梳理,这对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将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5450(2012)06-0065-03 [收稿日期] 2012-06-25 [基金项目] 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课题(ZTS201107) [作者简介] 李淑妍(1979-),女,辽宁朝阳人,沈阳师范大学讲师,辽宁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中国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 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国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 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农村土地制度几次重大改革逐 步形成的。建国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制 度变迁,首先是土改运动,然后是农业合作化与人民公社 运动。改革开放后,中国土地制度的改革主要是以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 权相分离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但这种土地 承包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为 此国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阶段性变迁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这一段时期内,中国农 村土地制度变革经历了具有非常鲜明特点的两个不同时 期。第一个时期,以土改运动为标志,彻底废除封建地主 土地私有制而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时期;第二个时期,以 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为标志,把农民土地私有 制改造为人民公社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 时期。虽然这一时期的土地制度已经成为历史,但它仍然 是我们研究新时期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深厚政治 文化基础。历史是不能割断的,思想文化的发展也好,制 度变迁也好,它们都只能是对前人创造的扬弃,所以,笔 者接下来对改革开放前农村土地制度的阶段性变迁进行 详细的说明。 (一)土地改革时期(1949——1952):建立农民土地 私有制 1950 年,中国共产党举行了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公布实施。从此,一个不 仅是中国历史上,而且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土地改 革运动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随后,中央人民政府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该法案明确规定: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 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 的工业开辟道路。”这也标志着新中国土地改革大规模全 面展开。1953 年春,除中共中央决定的暂时不进行土地 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运动 已基本完成。短短三年时间,就彻底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 封建地主私有的土地所有制度,实现了几代人“耕者有其 田”的夙愿,约有三亿的无地或者是少地的贫苦农民无偿 地得到了七亿多亩土地和农具、耕畜等生产、生活资料, 被免除了 350 亿公斤的粮食地租,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 而且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①。此时 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农民即是土地所有者也 是经营者,土地产权允许以买卖、流通、出租等形式进行 交易,国家通过登记发证对土地实施管理,在政治和经济 上农民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土改运动真正实现了农民土 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这一改革的目的在于更大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 30 条。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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