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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表现在二者之间是互相排斥的,这表现在:(1)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 自然的关系,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2)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所共有的属 性,是一个永恒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历史范畴;(3)商品对它的生产者而言,只貝有价值而不具有使用价 值,商品对消费者而言,只具有使用价值而不具有价值,因此,就同一商品而言,无论商品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不能既占有 它的价值,又占有它的使用价值 (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1、具体劳动 要生产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就要进行不同的特定种类的劳动,例如,生产服装要有裁缝的劳动,生产桌椅要有木匠的劳动 等等。这些劳动都是在特定的形式下进行的,劳动的目的、工具、对象、方法和结果都是不同的。这种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 进行的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就称为具体劳动。具体劳动的多样性,决定着使用价值的多样性。各式各样的具体劳动,分门 别类,形成社会分工。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就是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物质使之适合人们需要的过程。因此,具体 劳动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永恒条件。 2、抽象劳动 尽管具体劳动干差万别,但如果把劳动的具体形式抽象掉,就可以发现,无论劳动的具体形式如何不同,但它们都是人的大 脑、筋肉、神经、骨骼等等的生产耗费的具体形式,都是人们脑力和体力的支出,因而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这种撇开 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就叫抽象劳动。各种商品之所以能够互相比较,彼此交换,并不是因为它们的自然 形态或使用价值有什么共同性,而是因为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都包含着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 显然,只有抽象劳动才形成价值,才是构成价值的实体。然而,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有比较生产各种产品所耗费的人类劳动 数量的必要,才必须将各种不同质的具体劳动还原为同质的抽象劳动。因此,抽象劳动又不同于一般人类劳动,它是人类劳 动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形式,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历史范畴,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通过商品交换而相互交换自己劳动的社会 关系。 3、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劳动的两种属性,它们既相互区别、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同统-于生产商品的劳动 过程中。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不是两次劳动,更不是两种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具体劳动和 抽象劳动的统一,不存在只有具体劳动没有抽象劳动的劳动,也不存在只有抽象劳动没有具体劳动的劳动。 4、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由马克思创立的。它科学地回答了什么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使劳动价值论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并 为理解一系列政治经济学原理提供了一把钥匙。因此,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具体表现 在:(1)劳动二重性学说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劳动二重性学说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理论基 础;(3)劳动二重性学说还为其他一系列理论和原理如资本有机构成、资本积累理论、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等奠定了理论 基础 (三)商品的价值量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商品价值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还有量的规定性。那么,商品的价值量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既然商品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 的凝结,因此,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而劳动量是由劳动时间来计量的,所以,劳动时间就是测量价 值量的天然尺度,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的多少。生产某种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越多,它的价值 量就越大;反之,则越小。然而,用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量,首先遇到一个问题。我们知道,由于各个生产者的生产条件、 技术水平和劳动态度不同,生产同种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也不相同。如果说劳动时间是衡量价值量的尺度,是否意味着生 产者的生产条件越差,技术越不熟练,生产者越懒惰,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时间因而越多,其商品价值量越大呢?当然不会是 这样。因为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因此,商品的价值量不能由个别生产者生 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即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而应该由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 决定。个别劳动时间只能决定商品的个别价值,而商品的社会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 劳动时间。在这里,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现时某一生产部门平均的生产条件,或大多数产品的生产者所具有的生 产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劳动工具的状况。例如织布,有的布是用手工生产的,有的布是用机器生产的。同样的一匹布,用 机器生产和用手工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有很大的差异。如果大多数的布是用机器生产的,那么,机器生产就是织布行业的正 常生产条件。在机器生产的条件下,由于生产者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不同,生产同样的一匹布所需时间也不同,有的 要7小时,有的要8小时,有的要9小时。如果花费8小时的生产者所具有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 程度和劳动强度,那么,生产一匹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8小时 2、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考察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不仅要使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而且还要使复杂的抽象劳动还原为简单的抽象劳动。商品的价 值量是由社会必要的简单劳动量决定的 所谓简单劳动是指不需要专门的学习和训练,一般具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指需要专门的学习和训 练、掌握一定知识和技术才能从事的劳动 少量的复杂劳动可以折合为多倍的简单劳动,因而复杂劳动是自乘的或倍加的简单劳动。同样,少量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可 以等于多倍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 3、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商品的价 值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劳动生产率是生产者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通常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来表示(也可以用生产单位产品所花费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表现在二者之间是互相排斥的,这表现在:(1)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 自然的关系,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2)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所共有的属 性,是一个永恒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历史范畴;(3)商品对它的生产者而言,只具有价值而不具有使用价 值,商品对消费者而言,只具有使用价值而不具有价值,因此,就同一商品而言,无论商品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不能既占有 它的价值,又占有它的使用价值。 (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1、具体劳动 要生产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就要进行不同的特定种类的劳动,例如,生产服装要有裁缝的劳动,生产桌椅要有木匠的劳动 等等。这些劳动都是在特定的形式下进行的,劳动的目的、工具、对象、方法和结果都是不同的。这种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 进行的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就称为具体劳动。具体劳动的多样性,决定着使用价值的多样性。各式各样的具体劳动,分门 别类,形成社会分工。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就是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物质使之适合人们需要的过程。因此,具体 劳动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永恒条件。 2、抽象劳动 尽管具体劳动千差万别,但如果把劳动的具体形式抽象掉,就可以发现,无论劳动的具体形式如何不同,但它们都是人的大 脑、筋肉、神经、骨骼等等的生产耗费的具体形式,都是人们脑力和体力的支出,因而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这种撇开 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就叫抽象劳动。各种商品之所以能够互相比较,彼此交换,并不是因为它们的自然 形态或使用价值有什么共同性,而是因为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都包含着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 显然,只有抽象劳动才形成价值,才是构成价值的实体。然而,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有比较生产各种产品所耗费的人类劳动 数量的必要,才必须将各种不同质的具体劳动还原为同质的抽象劳动。因此,抽象劳动又不同于一般人类劳动,它是人类劳 动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形式,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历史范畴,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通过商品交换而相互交换自己劳动的社会 关系。 3、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劳动的两种属性,它们既相互区别、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同统一于生产商品的劳动 过程中。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不是两次劳动,更不是两种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具体劳动和 抽象劳动的统一,不存在只有具体劳动没有抽象劳动的劳动,也不存在只有抽象劳动没有具体劳动的劳动。 4、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由马克思创立的。它科学地回答了什么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使劳动价值论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并 为理解一系列政治经济学原理提供了一把钥匙。因此,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具体表现 在:(1)劳动二重性学说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劳动二重性学说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理论基 础;(3)劳动二重性学说还为其他一系列理论和原理如资本有机构成、资本积累理论、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等奠定了理论 基础。 (三)商品的价值量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商品价值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还有量的规定性。那么,商品的价值量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既然商品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 的凝结,因此,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而劳动量是由劳动时间来计量的,所以,劳动时间就是测量价 值量的天然尺度,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的多少。生产某种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越多,它的价值 量就越大;反之,则越小。然而,用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量,首先遇到一个问题。我们知道,由于各个生产者的生产条件、 技术水平和劳动态度不同,生产同种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也不相同。如果说劳动时间是衡量价值量的尺度,是否意味着生 产者的生产条件越差,技术越不熟练,生产者越懒惰,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时间因而越多,其商品价值量越大呢?当然不会是 这样。因为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因此,商品的价值量不能由个别生产者生 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即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而应该由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 决定。个别劳动时间只能决定商品的个别价值,而商品的社会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 劳动时间。在这里,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现时某一生产部门平均的生产条件,或大多数产品的生产者所具有的生 产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劳动工具的状况。例如织布,有的布是用手工生产的,有的布是用机器生产的。同样的一匹布,用 机器生产和用手工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有很大的差异。如果大多数的布是用机器生产的,那么,机器生产就是织布行业的正 常生产条件。在机器生产的条件下,由于生产者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不同,生产同样的一匹布所需时间也不同,有的 要7小时,有的要8小时,有的要9小时。如果花费8小时的生产者所具有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 程度和劳动强度,那么,生产一匹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8小时。 2、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考察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不仅要使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而且还要使复杂的抽象劳动还原为简单的抽象劳动。商品的价 值量是由社会必要的简单劳动量决定的。 所谓简单劳动是指不需要专门的学习和训练,一般具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指需要专门的学习和训 练、掌握一定知识和技术才能从事的劳动。 少量的复杂劳动可以折合为多倍的简单劳动,因而复杂劳动是自乘的或倍加的简单劳动。同样,少量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可 以等于多倍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 3、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商品的价 值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劳动生产率是生产者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通常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来表示(也可以用生产单位产品所花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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