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 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 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 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 情况。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 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 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 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 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 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査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 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 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 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 用的; (4)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 情况 。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 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 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 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 8. 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 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 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