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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权利平衡 1.权责对等。参加者各方责任和权力互相制 约关系,互为前提条件。 2.权力的制约。组织成员有一项权力,如果 他不确当地行使该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一组织成员有一项责任或工作任务,则他又 应有为完成这个责任所必需的,或由这个责任引 伸的相应的权力。 4.应通过合同、组织规则、奖励政策对项目 参加者各方的权益保护,特别对承包商、供应商 5.按照责任、工作量、工作难度、风险程度 和最终的工作成果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奖励。 6.公平地分配风险。 建筑工程系工程管理教研室 return建筑工程系工程管理教研室 (二)责权利平衡 1.权责对等。参加者各方责任和权力互相制 约关系,互为前提条件。 2.权力的制约。组织成员有一项权力,如果 他不确当地行使该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一组织成员有一项责任或工作任务,则他又 应有为完成这个责任所必需的,或由这个责任引 伸的相应的权力。 4.应通过合同、组织规则、奖励政策对项目 参加者各方的权益保护,特别对承包商、供应商 。 5.按照责任、工作量、工作难度、风险程度 和最终的工作成果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奖励。 6.公平地分配风险。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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