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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分别对HACCP的推广应用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并要求建立一个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 1991年CAC发表权威性论文,提出HACCP系统由7个基本原理组成。1993年CAC推荐HACCP 体系为目前保障食品安全最经济有效的途径。1994年FA0起草的《水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应将 HACCP作为水产品企业进行卫生管理的主要要求,并使用HACCP原则对企业进行评估。1997年6月, CAC大会通过了《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并列入“食品卫生通则·修订版(CAC/RCP-l,I969Rev 3一1997),被多个国家采用。自1998年起HACCP进入法制化阶段,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新西 兰、丹麦、日本等国相继采用HACCP体系,有的国家强制性推行采用HACCP体系制度。HACCP体系 应用比较成熟的食品加工领域包括水产品、乳制品、饮料、腐肉加工、冷食、生食品等,有些国家已其 引进到快餐业、街头食品的监管等。 20世纪80年代,我国在有关国际组织的帮助下开展HACCP的宜传、培训工作,90年代开展了乳品 行业的HACCP应用试点。其后,商业部门、卫生部门和农业部门均开展HACCP体系推广运用,将其广 泛用于不同类型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2002年5月20日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开始强制推行 HACCP体系,要求凡是从事罐头、水产品(活品、冰鲜、晾晒、腌制品除外)、肉及其制品、速冻蔬 菜、果蔬汁、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的生产企业在新申请卫生注册登记时,必须先通过HACCP体 系评审,而目前已经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许可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HACCP体系建立并通过评 审。2004年我国顾布实施的GB/T19538《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给出了 HCCP体系的原理及其应该的通用指南,适用于从初级生产到最终消费的整个食品链中的应用。2OO6年 颁布实施的GB/T20551《畜禽屠宰HACCP应用规范》规定了畜禽屠宰加工企业HACCP体系的总要求以 及文件、GMP,SSOP、标准操作规程(SOP)、有吉微生物检验和HACCP体系建立规程方面的要求, 提供了畜禽居宰HACCP计划模式表。20O9年颁布了《危苦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 企业通用要求》(GB/T27341一2009)。 三、HACCP体系的基本术语 1.危害(hazard)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性因素或食品存在的 状态。 2.显著危害(significant hazard)有可能发生并且可能对消费者导致不可接受的危害:有发生的可能 性和严重性。 3.潜在危害(potential hazard)理论上可能发生的危害。 4.危害特性分析(hazard characterization)暴露危害源后,就危害源对人或/和环境的危害作用进行 的定量或半定量评估,一般必须进行剂量反应评价。 5.危害鉴定(hazard identification)也称危苦认定或危苦识别,是对危苦人类和/或环境的危害源的 鉴定,包括对危害源的定性分析,主要目的是确定危害源的不良效应,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流行病学研 究、毒理学研究、体外试验以及定量的结构与活性关系的研究。 6.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HA)对危害以及导致危害存在条件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的过程, 以确定出食品安全的显著危害,因而宜将其列入HACCP计划中。 7.危险性(sk)对危害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危险性可分为高、中(M、低(L)和忽略不计N), 7 先后分别对 HACCP 的推广应用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并要求建立一个基于 HACCP 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 1991 年 CAC 发表权威性论文,提出 HACCP 系统由 7 个基本原理组成。1993 年 CAC 推荐 HACCP 体系为目前保障食品安全最经济有效的途径。1994 年 FAO 起草的《水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应将 HACCP 作为水产品企业进行卫生管理的主要要求,并使用 HACCP 原则对企业进行评估。1997 年 6 月, CAC 大会通过了《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并列入“食品卫生通则·修订版(CAC/RCP-1,1969 Rev 3—1997),被多个国家采用。自 1998 年起 HACCP 进入法制化阶段,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新西 兰、丹麦、日本等国相继采用 HACCP 体系,有的国家强制性推行采用 HACCP 体系制度。HACCP 体系 应用比较成熟的食品加工领域包括水产品、乳制品、饮料、禽肉加工、冷食、生食品等,有些国家已其 引进到快餐业、街头食品的监管等。 20 世纪 80 年代,我国在有关国际组织的帮助下开展 HACCP 的宣传、培训工作,90 年代开展了乳品 行业的 HACCP 应用试点。其后,商业部门、卫生部门和农业部门均开展 HACCP 体系推广运用,将其广 泛用于不同类型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2002 年 5 月 20 日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开始强制推行 HACCP 体系,要求凡是从事罐头、水产品(活品、冰鲜、晾晒、腌制品除外)、肉及其制品、速冻蔬 菜、果蔬汁、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的生产企业在新申请卫生注册登记时,必须先通过 HACCP 体 系评审,而目前已经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许可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HACCP 体系建立并通过评 审。2004 年我国颁布实施的 GB/T 19538《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给出了 HACCP 体系的原理及其应该的通用指南,适用于从初级生产到最终消费的整个食品链中的应用。2006 年 颁布实施的 GB/T 20551《畜禽屠宰 HACCP 应用规范》规定了畜禽屠宰加工企业 HACCP 体系的总要求以 及文件、GMP、SSOP、标准操作规程(SOP)、有害微生物检验和 HACCP 体系建立规程方面的要求, 提供了畜禽屠宰 HACCP 计划模式表。2009 年颁布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 企业通用要求》(GB/T 27341—2009)。 三、HACCP 体系的基本术语 1.危害(hazard) 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性因素或食品存在的 状态。 2.显著危害(significant hazard) 有可能发生并且可能对消费者导致不可接受的危害;有发生的可能 性和严重性。 3.潜在危害(potential hazard) 理论上可能发生的危害。 4.危害特性分析(hazard characterization) 暴露危害源后,就危害源对人或/和环境的危害作用进行 的定量或半定量评估,一般必须进行剂量-反应评价。 5.危害鉴定(hazard identification) 也称危害认定或危害识别,是对危害人类和/或环境的危害源的 鉴定,包括对危害源的定性分析,主要目的是确定危害源的不良效应,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流行病学研 究、毒理学研究、体外试验以及定量的结构与活性关系的研究。 6.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HA) 对危害以及导致危害存在条件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的过程, 以确定出食品安全的显著危害,因而宜将其列入 HACCP 计划中。 7.危险性(risk) 对危害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危险性可分为高(H)、中(M)、低(L)和忽略不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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