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双方在学位授权中的地位不平 等,指向的是授予学位这,一具体行或行为 并且审请人对是否授予学位无处分权而完 全由高校决定。因此,它不属民事纠纷, 而是行政纠纷,其救济途径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先向校内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异议,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省学位委员会申 请复议; 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本案中,双方在学位授权中的地位不平 等,指向的是授予学位这一具体行政行为, 并且申请人对是否授予学位无处分权而完 全由高校决定。因此,它不属民事纠纷, 而是行政纠纷,其救济途径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先向校内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异议,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省学位委员会申 请复议; 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