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社会工作伦理课堂讨论 一味地以案主利益为重。在处理该问题之前,需要告知案主,保证案主知情权, 甚至适时转介。同时,还需要尽可能地协调好双方利益问题,以保证不要造成无 法弥补的重大伤害。 价值中立与强加价值观 6、一位精神科医生说:“我是精神科医生,所以我对动机而不是道德更感兴趣。” 那么社工是否也可以这样说:“我是社工,所以我对动机而不是道德更感兴趣“? 答:首先,笔者认为精神病医生的这句话体现了医生与病人间的专业关系和针对 性。精神病医生关注的是病本身,以治病为专业关系中的最终目的。对于精神病 人来说,影响其行为和思想的只是生理上的问题。因此,精神科医生关注的只是 什么原因引起了精神病,而不关注精神病人行为的失范。 然而从社工的角度来看,人的行为不仅是简单的生理问题,在很大程度,还来自 于心理。一个人是多维度因素所造就的。同时,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关系中解决问 题,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不同于简单的生理问题,可能还涉及到价值观。因 此,我认为社会工作者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探究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和所要解决问题 的本身,同时应该注重道德。这与“社会工作者应促进从本地直至全球社会整体 的福祉……”的伦理原则也是一致的。 7、如果社工和当事人之间有价值观的差异,他应如何处理这些差异? 答:首先,就社工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价值观的差异,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其一为当事人的价值并非社会主流价值观,或者说是存在严重的偏差和扭曲;另 则为当事人自身价值观与社工的专业价值观发生冲突,社会工作者较普通个人, 更重视平等、助人和包容。当然,在欧美等具有宗教信仰的国家,还需要注意宗 教信仰的冲突 因此,首先在结案、评估和诊断阶段,即专业关系中初期确定价值观上的不 同是否与现有的问题有关。第二,如果当事人能够参与确定是否他们与工作者之 间价值观上的这些不同会使解决问题的过程复杂化,那么社会工作者就应该告知 当事人。不应该事先假定当事人没有准备、做不到共同做决定。第三,共同决定 是否继续下去还是把当事人转介给另一个价值观更加吻合的同事。 当然,在处理差异问题时,社工应该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经过评估 存在价值观的差异并没有违背伦理和法律问题,那么社工不应该多加干涉,尊重 当事人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如果由于价值观问题,当事人作出违背伦理和法律 的行为,社工应该做出适当的正确引导,以促进当事人的自我价值观发展。如果 其对自身,他人造成重大伤害,社工应该加以强制劝阻 8、如果社工和当事人之间有价值观上的差异,你主张一开始就告诉当事人,还 是在建立起专业关系后再告知? 答:首先,必须明确价值观的差异是为何种,如果并未对解决问题本身造成问题 可以事后告知或者不告知当事人;如果价值观影响到解决问题,我选择在一开始 就告诉当事人。因为社会工作者与当事人的专业关系是一种有目的的互动,在互 动过程中必然会显示出价值观的差异,而保持良好的专业关系对于双方亦是很重 要的。因此在专业关系之前,如果能评估出价值观差异,应该事先告知,以尊重 案主的知情权,在知情情况下的授权不仅是保护案主权益,同时也能避免社工陷 入不必要的纷争。同时也利于案主自决,共同商讨继续专业关系还是中断转介社会工作伦理课堂讨论 一味地以案主利益为重。在处理该问题之前,需要告知案主,保证案主知情权, 甚至适时转介。同时,还需要尽可能地协调好双方利益问题,以保证不要造成无 法弥补的重大伤害。 价值中立与强加价值观 6、一位精神科医生说:“我是精神科医生,所以我对动机而不是道德更感兴趣。” 那么社工是否也可以这样说:“我是社工,所以我对动机而不是道德更感兴趣“? 答:首先,笔者认为精神病医生的这句话体现了医生与病人间的专业关系和针对 性。精神病医生关注的是病本身,以治病为专业关系中的最终目的。对于精神病 人来说,影响其行为和思想的只是生理上的问题。因此,精神科医生关注的只是 什么原因引起了精神病,而不关注精神病人行为的失范。 然而从社工的角度来看,人的行为不仅是简单的生理问题,在很大程度,还来自 于心理。一个人是多维度因素所造就的。同时,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关系中解决问 题,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不同于简单的生理问题,可能还涉及到价值观。因 此,我认为社会工作者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探究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和所要解决问题 的本身,同时应该注重道德。这与“社会工作者应促进从本地直至全球社会整体 的福祉……”的伦理原则也是一致的。 7、如果社工和当事人之间有价值观的差异,他应如何处理这些差异? 答:首先,就社工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价值观的差异,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其一为当事人的价值并非社会主流价值观,或者说是存在严重的偏差和扭曲;另 一则为当事人自身价值观与社工的专业价值观发生冲突,社会工作者较普通个人, 更重视平等、助人和包容。当然,在欧美等具有宗教信仰的国家,还需要注意宗 教信仰的冲突。 因此,首先在结案、评估和诊断阶段,即专业关系中初期确定价值观上的不 同是否与现有的问题有关。第二,如果当事人能够参与确定是否他们与工作者之 间价值观上的这些不同会使解决问题的过程复杂化,那么社会工作者就应该告知 当事人。不应该事先假定当事人没有准备、做不到共同做决定。第三,共同决定 是否继续下去还是把当事人转介给另一个价值观更加吻合的同事。 当然,在处理差异问题时,社工应该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经过评估 存在价值观的差异并没有违背伦理和法律问题,那么社工不应该多加干涉,尊重 当事人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如果由于价值观问题,当事人作出违背伦理和法律 的行为,社工应该做出适当的正确引导,以促进当事人的自我价值观发展。如果 其对自身,他人造成重大伤害,社工应该加以强制劝阻。 8、如果社工和当事人之间有价值观上的差异,你主张一开始就告诉当事人,还 是在建立起专业关系后再告知? 答:首先,必须明确价值观的差异是为何种,如果并未对解决问题本身造成问题, 可以事后告知或者不告知当事人;如果价值观影响到解决问题,我选择在一开始 就告诉当事人。因为社会工作者与当事人的专业关系是一种有目的的互动,在互 动过程中必然会显示出价值观的差异,而保持良好的专业关系对于双方亦是很重 要的。因此在专业关系之前,如果能评估出价值观差异,应该事先告知,以尊重 案主的知情权,在知情情况下的授权不仅是保护案主权益,同时也能避免社工陷 入不必要的纷争。同时也利于案主自决,共同商讨继续专业关系还是中断转介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