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1 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 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 法行为成者有其他亚重情节的,外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 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 百万元以上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 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三、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一倍下的罚数,( )违反本 法第十 六杀弟 第四项规定,在医疗 品、医疗器械 “告中作推荐 、证明的(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四、广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 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 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二)假冒他人专利的(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 服务的(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 事权益的。 五、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 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广告管理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广告审香机关对违法的一告内容作出审 查批准决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 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 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贡任的主管人员和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部门 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有前两款行为,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 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 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 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 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三、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 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四、广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 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 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二)假冒他人专利的(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 服务的(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 事权益的。 五、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 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广告管理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 查批准决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 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 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部门 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有前两款行为,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