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标准(GB3838-88)。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标准 在标准 3.2 中提出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要求。 1.若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得超 过 1000 个,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总大肠菌群不得超过 10000 个。 上述根据是保证源水内总大肠菌群经过消毒或净化消毒后不超过饮用水卫 生标准 3 个/L。并假设氯消毒效果为 99.7%,混凝沉淀除菌效果为 50%,过滤除 菌效果为 80%计算出来的。由于目前多数地区对生活污水没有处理,使水源水大 肠菌群超过上述规定,虽经净化消毒仍可达到卫生标准要求。但为防止介水传染 病的流行,在新选水源时应选用合格的水源。对现有不合格水源也应通过不断的 改善水源防护工作,使水源水质能达到规定要求。 2.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 准。 3.分散式给水水源的水质,应尽量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4.水源水的毒理学和放射性指标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因目前采用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净水工艺,对工业废水中许多有毒物 质一般缺乏可靠的净化效果,故作此规定。 5.在高氟区或地方性甲状腺肿地区,应分别选用含碘、含氟量适宜的水,否 则应根据需要采取预防措施。 在上述地方病地区,宜选用含碘量高于 10μg/L 或含氟量低于 1mg/L 的水源, 如无合适水源则应采取碘盐或除氟等预防措施。 6.水源水中如含有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列的有害物质时,按《工业企业设计卫 生标准》(TJ36-79)有关要求执行。 在修订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中供加氯消毒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每 100ml 水样不超过 200 个,经净化处理,氯消毒后,100ml 水样不应超过 2000 个,另外增加地面水作水源时,耗氧量不超过 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不超过 3mg/L。 (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在此标准中,包括“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和“地面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 许浓度”两个部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源水质的规定项目较少,在工业企 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地面水水质的卫生要求,共规定了 61 项(其中包括有害 物质 53 项),因而需要时可以参考使用。 1.地面水水质卫生标准:是指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地面水后,下游最近 用水点即集中式给水取水点上游 1000m 处或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取水点的水 质要求。 表 3-15 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 指 标 卫 生 要 求 悬浮物质 含有大量悬浮物的工业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水 色、臭、味 不得呈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所特有的颜色,异臭或异味。 漂浮物质 水面上不得出现较明显的油膜和浮沫。 pH 值 6.5~8.5 溶解氧 不低于 4mg/L(东北地区渔业水体应不低于 5mg/L) 有害物质 不超过地面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病原体 含有病原体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标准(GB3838-88)。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标准 在标准 3.2 中提出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要求。 1.若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得超 过 1000 个,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总大肠菌群不得超过 10000 个。 上述根据是保证源水内总大肠菌群经过消毒或净化消毒后不超过饮用水卫 生标准 3 个/L。并假设氯消毒效果为 99.7%,混凝沉淀除菌效果为 50%,过滤除 菌效果为 80%计算出来的。由于目前多数地区对生活污水没有处理,使水源水大 肠菌群超过上述规定,虽经净化消毒仍可达到卫生标准要求。但为防止介水传染 病的流行,在新选水源时应选用合格的水源。对现有不合格水源也应通过不断的 改善水源防护工作,使水源水质能达到规定要求。 2.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 准。 3.分散式给水水源的水质,应尽量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4.水源水的毒理学和放射性指标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因目前采用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净水工艺,对工业废水中许多有毒物 质一般缺乏可靠的净化效果,故作此规定。 5.在高氟区或地方性甲状腺肿地区,应分别选用含碘、含氟量适宜的水,否 则应根据需要采取预防措施。 在上述地方病地区,宜选用含碘量高于 10μg/L 或含氟量低于 1mg/L 的水源, 如无合适水源则应采取碘盐或除氟等预防措施。 6.水源水中如含有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列的有害物质时,按《工业企业设计卫 生标准》(TJ36-79)有关要求执行。 在修订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中供加氯消毒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每 100ml 水样不超过 200 个,经净化处理,氯消毒后,100ml 水样不应超过 2000 个,另外增加地面水作水源时,耗氧量不超过 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不超过 3mg/L。 (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在此标准中,包括“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和“地面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 许浓度”两个部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源水质的规定项目较少,在工业企 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地面水水质的卫生要求,共规定了 61 项(其中包括有害 物质 53 项),因而需要时可以参考使用。 1.地面水水质卫生标准:是指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地面水后,下游最近 用水点即集中式给水取水点上游 1000m 处或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取水点的水 质要求。 表 3-15 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 指 标 卫 生 要 求 悬浮物质 含有大量悬浮物的工业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水 色、臭、味 不得呈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所特有的颜色,异臭或异味。 漂浮物质 水面上不得出现较明显的油膜和浮沫。 pH 值 6.5~8.5 溶解氧 不低于 4mg/L(东北地区渔业水体应不低于 5mg/L) 有害物质 不超过地面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病原体 含有病原体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