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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示)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13号文 件批准,由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金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第三冶金建设 公司、中国东北电力集团公司抚顺供电公司、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炭素股份有限 公司共同发起,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6月7日领取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4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2000年第1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0年12月13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抚顺特钢普通股(A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50元。发行后,注册 资本增至52,00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39,67245万元,其他法人股327.55万元,社会流通股12,000 万元。并于2000年12月20日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其中12,000万股流通股于2000年12月29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证券代码600399。 2003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94145万股作价82664万元划归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2004年5月18日,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东北特钢集团),相应的股权划转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2月27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4股对价股份,对价股份总数为40800000 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52,000万元。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2月30日己宣告破产。201110月14 18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18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示)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9)63号文 件批准,由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金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第三冶金建设 公司、中国东北电力集团公司抚顺供电公司、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炭素股份有限 公司共同发起,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6月7日领取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4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2000年第1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0年12月13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抚顺特钢”普通股(A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50元。发行后,注册 资本增至52,00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39,672.45万元,其他法人股327.55万元,社会流通股12,000 万元。并于2000年12月20日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其中12,000万股流通股于2000年12月29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证券代码600399。 2003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9,441.45万股作价82,664万元划归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2004年5月18日,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东北特钢集团”),相应的股权划转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2月27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4股对价股份,对价股份总数为40,800,000 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52,000万元。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2月30日已宣告破产。2011年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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