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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继续完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制度,按照已经出台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规定,尽 快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和配套标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各类企业资质网上申报, 计算杋辅助资质审査。对已眀确的审批权限,分解审核指标,完善审核标准、落实审核 责任,加强层级监督,加大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査处。严格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前某些专业部分个人执业资格考试与 执业结合不紧密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二)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总结长三角和环渤海区域试点工作,督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 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要求,抓紧不良信息 的报送,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全国建筑市场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整合现有资质、质 量、安全、招投标违规处罚、拖欠工程款等系统,及时采集并向社会披露市场主体诚信 情况,尽快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行为 继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研究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审査办法》 抑制招标人通过资格审査排斥潜在竞标人现象,探索研究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 办法,以解决当前最低价中标带来的某些弊端: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突出监 管重点,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明确招标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严肃 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发展 从工程建设自身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出发,改革工程建设实施组织方式。大力推行 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修订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制 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近期召开工程项目管理 研讨会,组织经验交流,加强指导,推进工作进一步发展。 (五)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对外开放水平 重点研究建筑企业“走出去”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提供服务;同商务部共同配 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对外工程承包条例》的出台:加强国际交流,组织“第二届中 美建筑与工程服务交流研讨会”,推动APEC框架下建筑师项目的实施以及中日韩等国 的建筑业交流。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继续完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制度,按照已经出台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规定,尽 快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和配套标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各类企业资质网上申报, 计算机辅助资质审查。对已明确的审批权限,分解审核指标,完善审核标准、落实审核 责任,加强层级监督,加大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查处。严格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前某些专业部分个人执业资格考试与 执业结合不紧密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二)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总结长三角和环渤海区域试点工作,督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 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要求,抓紧不良信息 的报送,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全国建筑市场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整合现有资质、质 量、安全、招投标违规处罚、拖欠工程款等系统,及时采集并向社会披露市场主体诚信 情况,尽快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行为 继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研究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审查办法》, 抑制招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排斥潜在竞标人现象,探索研究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 办法,以解决当前最低价中标带来的某些弊端;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突出监 管重点,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明确招标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严肃 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发展 从工程建设自身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出发,改革工程建设实施组织方式。大力推行 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修订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制 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近期召开工程项目管理 研讨会,组织经验交流,加强指导,推进工作进一步发展。 (五)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对外开放水平 重点研究建筑企业“走出去”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提供服务;同商务部共同配 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对外工程承包条例》的出台;加强国际交流,组织“第二届中 美建筑与工程服务交流研讨会”,推动 APEC 框架下建筑师项目的实施以及中日韩等国 的建筑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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