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第五,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的权限与委员会其他成员是一致的:第六, 委员会委员的选任不受党派关系的约束 实行这一体制的国家主要是瑞士联邦。 议会制代替封建君主制是一大历史进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它提倡主权在 民、分权制衡,用制度规范去避免决策失误,是最话合于资本主义的决策体制。但它没有真正实现 主权在民,因为它的另一基石一一代议制民主存在缺陷。 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模式是公民选出议员,由议员代表人民参与政策制定,维护人民的利益。代 议制民主也引进了直接民主的某些形式。在特定情况下,公民可以直接选出政治领导人或对公共决 簧讲行投票。这固然有利于公民对政府的决簧进行监督,维护其权利不受侵犯。但“直接民主要求 尽可能的人尽可能高度的参与,而参加得人越多,每个人的作用就越少,多数人比少数人易操纵。” ①公民所掌握的信息与政府及官员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政府可能误导公民,使公民赞成对他 们自身不利的决策。另外,直接民主成本高、风险大,除非是事关重大而又无严格时间限制的决策, 否则,一般不宜使用。 间接民主模式“大大扩展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空间,成功地解决了民主在现代社会和大国所 面临的难题。”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的,同理,主权也是不能被 代表的。”就是说,权力可以转移,但意志不可以转移。议员可以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不一定能代 表人民的意志。权力尽管选举前,候选人向选民许下种种诺言,一旦选举成功,这些议员不大可能 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他们成为政府中拿薪水的人员,不受选民的控制。在各种利益集团的游说 和劝说下,议员纷纷成为各种利益集团、不同资产阶级派别的代言人。议员、政府官员和利益集团 相互勾结,相互利用,为各自的利益结成“铁三角”,最终损害选民的利益。所以,西方的代议制 民主并没有真正实现主权在民,只是“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 压追人民。” 三、独裁制 在民主有了高度发展的今天,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实行独裁制,国家的决策权由君主、宗教雨 袖或其他权威人物掌握。权威人物不是由人民选出或议会选出,而是由继承、政变的方式产生。独 栽制在海湾地区国家中较常见。独裁制有三种类型: 1.宗教领袖型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是宗教领袖制的典型。1978一1979年,伊朗宗教领袖啊亚图拉·霍梅尼领 导人民推翻了在伊朗延续了近3000年的君主制,建立了伊斯兰共和国,实行教法学者统治。霍梅 尼被封为终身“法吉赫”。他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不担任任何职务。他超然于三权之上,但却对整 个国家的政教事务起领导作用。“虽然,伊朗也效法西方资木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原则,规定 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相互独立,但立法权属于真主,没有宗教领袖组成的监护委员会,议会没有 合法性,共和国总统是继领袖以后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法官也必须通晓教义和法官业务。虽然伊斯 兰宪法规定总统是负责协调三权的国家元首,但伊朗并不是一个总统制的国家,而是一个宗教领袖 制国家。”@ 〔法卢梭.社会 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25页 本制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4276页 9 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第五,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的权限与委员会其他成员是一致的;第六, 委员会委员的选任不受党派关系的约束。 实行这一体制的国家主要是瑞士联邦。 议会制代替封建君主制是一大历史进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它提倡主权在 民、分权制衡,用制度规范去避免决策失误,是最适合于资本主义的决策体制。但它没有真正实现 主权在民,因为它的另一基石——代议制民主存在缺陷。 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模式是公民选出议员,由议员代表人民参与政策制定,维护人民的利益。代 议制民主也引进了直接民主的某些形式。在特定情况下,公民可以直接选出政治领导人或对公共决 策进行投票。这固然有利于公民对政府的决策进行监督,维护其权利不受侵犯。但“直接民主要求 尽可能的人尽可能高度的参与,而参加得人越多,每个人的作用就越少,多数人比少数人易操纵。” ①公民所掌握的信息与政府及官员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政府可能误导公民,使公民赞成对他 们自身不利的决策。另外,直接民主成本高、风险大,除非是事关重大而又无严格时间限制的决策, 否则,一般不宜使用。 间接民主模式“大大扩展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空间,成功地解决了民主在现代社会和大国所 面临的难题。”②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的,同理,主权也是不能被 代表的。”③就是说,权力可以转移,但意志不可以转移。议员可以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不一定能代 表人民的意志。权力尽管选举前,候选人向选民许下种种诺言,一旦选举成功,这些议员不大可能 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他们成为政府中拿薪水的人员,不受选民的控制。在各种利益集团的游说 和劝说下,议员纷纷成为各种利益集团、不同资产阶级派别的代言人。议员、政府官员和利益集团 相互勾结,相互利用,为各自的利益结成“铁三角”,最终损害选民的利益。所以,西方的代议制 民主并没有真正实现主权在民,只是“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 压迫人民。”④ 三、独裁制 在民主有了高度发展的今天,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实行独裁制,国家的决策权由君主、宗教领 袖或其他权威人物掌握。权威人物不是由人民选出或议会选出,而是由继承、政变的方式产生。独 裁制在海湾地区国家中较常见。独裁制有三种类型: 1.宗教领袖型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是宗教领袖制的典型。1978-1979 年,伊朗宗教领袖阿亚图拉·霍梅尼领 导人民推翻了在伊朗延续了近 3000 年的君主制,建立了伊斯兰共和国,实行教法学者统治。霍梅 尼被封为终身“法吉赫”。他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不担任任何职务。他超然于三权之上,但却对整 个国家的政教事务起领导作用。“虽然,伊朗也效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原则,规定 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相互独立,但立法权属于真主,没有宗教领袖组成的监护委员会,议会没有 合法性,共和国总统是继领袖以后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法官也必须通晓教义和法官业务。虽然伊斯 兰宪法规定总统是负责协调三权的国家元首,但伊朗并不是一个总统制的国家,而是一个宗教领袖 制国家。”⑤ ① 刘军宁、王焱主编.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41 页. ② 刘军宁、王焱主编.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46 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25 页. ④ 列宁选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50 页. ⑤ 刘竟、安维华著.现代海湾国家政治体制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27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