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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施工中应将丢弃的碎砖块、废水泥、沙土等固体废弃物统一堆放,集中 处理。场地挖掘产生的土石方应切实按照规划要求用于绿化的抬高层及绿地铺 设,并尽快利用,以减少堆存时间,若不能确保其全部利用时,需对不能利用部 分及时清运出场并按渣土有关管理要求进行填埋,以免因长期堆积而产生的二次 污染。 (2)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按用量进行配料,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 剩、不倒。 (3)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出场,以免滋生蚊蝇。 6.1.4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应当经过沉沙池去除颗粒物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方可排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须集中 收集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放。 6.1.5生态影响防治对策 为减少水土流失,禁止在大雨天施工,减轻对古溪的污染,项目施工期间 应在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工程开挖的土方应及时就地回填,尽量做到挖填平衡。 6.2营运期 6.2.1水污染防治措施 (I)生活污水: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48md,建议采用国家建设部、 国家环保局推荐的A类第一项最新实用技术“埋地上流式厌氧生物过滤器”无动 力生活污水净化装置。具体工艺流程见下图: 生活污水→一级厌氧池二级厌氧池厌氧生物过滤池◆ 接触氧化沟→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排 放。 (2)洒、洗废水:产生量约46.45m/d,通过隔油沉沙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工艺流程如下: 洒、洗废水 达标排放 沉砂井 隔油池 生活污水和洒、洗废水处理效果见表12。 表12 项目废水的处理效果 生活污水 洒、洗废水 项 目 CODer BOD SS 氨氮 石油 泥沙、粉尘 处理前废水水(mg/L) 350 200 200 50 30 6500 处理后废水水(mg/L) 150 30 150 25 1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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