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体系功能和体糸效益 作为一种实用的社会规范,法律的体系化追求不 可能只是基于一种单纯的美感,体系化最原始的 功能还是在帮助找法,法律适用形成的解释学, 又会不断强化体系 体系不仅储存大量规范,而且透过统一的概念和 规范间逻辑的排列组合,体系可内化规则间的矛 盾,便于推论出规则适用的优先次序,大量减少 找法过程中的搜寻、比较、权衡、记录成本,其 效益十分宏大。惟另一方面,体系建立的成本又 明显较高,如果每个国家都从基本概念开始推敲 到建立体系的雏形,可能需要投入极为庞大的人 力和时间。再谈体系功能和体系效益 ◼ 作为一种实用的社会规范,法律的体系化追求不 可能只是基于一种单纯的美感,体系化最原始的 功能还是在帮助找法,法律适用形成的解释学, 又会不断强化体系。 ◼ 体系不仅储存大量规范,而且透过统一的概念和 规范间逻辑的排列组合,体系可内化规则间的矛 盾,便于推论出规则适用的优先次序,大量减少 找法过程中的搜寻、比较、权衡、记录成本,其 效益十分宏大。惟另一方面,体系建立的成本又 明显较高,如果每个国家都从基本概念开始推敲, 到建立体系的雏形,可能需要投入极为庞大的人 力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