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 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 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 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 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 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 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 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 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 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 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 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 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 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 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