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品种审定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自有品种是指种子企业独立选育、合作选有并具有知识产权的 品种。 第二十三条进入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自行试验的品种,不再受理参加国家统 “组织开展的品种试验申请。 第二十四条本指南自2014年5月26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品种审定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有品种是指种子企业独立选育、合作选育并具有知识产权的 品种。 第二十三条 进入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自行试验的品种,不再受理参加国家统 一组织开展的品种试验申请。 第二十四条 本指南自 2014 年 5 月 26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