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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法院裁判概述 一、法院裁判的概念与特征 法院裁判是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形式,其功能在于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从而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裁判 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特定事项,保障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权威。 所谓法院裁判,是审判组织(合议庭或独任法官)代表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程序事 项以及诉讼上指挥需要处理的事项,作出意思表示。法院的审判行为可分为意思表示行为和 事实行为。法院裁判就是法院的意思表示行为:至于事实行为,如法官阅览卷宗、听取当事 人的法庭辩论,以及书记员记录行为则不属于民事裁判行为。 首先,民事裁判是法院实施的诉讼行为或审判行为。304因此,执行程序中的执行实施行 为(如实施变卖、制作执行分配表等),以及其他不属于法官序列的书记员、执行员等法院 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都不是裁判行为,如对证据资料的清点、对执行标的的清查等,只是一 种处分。 其次,裁判是法官判断或意思的表示行为,法官听取辩论或调查证据等事实行为也不属 于裁判。05在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判行为对于案件的争议问题或者某些事实问题的确定,具 有实质的意义,对于当事人争议的解决和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些裁 判行为都要通过法院的意思表现出来,其载体便是各种裁判。 再次,作出裁判是法院的宪法上的义务。人民有请求裁判救济的权利(裁判请求权、司 法请求权)。循此而论,设置诉讼制度解决人民的纷争,法院作出裁判是宪法上的义务。我 国《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就表明了法院作 出裁判的宪法义务。 最后,裁判文书必须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提高 审判质量、释法服判具有重要作用。【民诉修法】第155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同时, 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当写明判决、裁定结果以及作出判决、裁定的理由。 二、法院裁判的种类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裁判,主要有判决、裁定、决定和命令四种。民事判决解决的是 法院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判定:民事裁定则是对案件中的程序问题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判定: 决定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诉讼程序中发生的特殊事项所作出的判定:命令是指法院 34我国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常被分为:审理行为、裁判行为、执行行为和其他诉讼行为。所谓审理行为, 即在审判程序中,法院就程序事项和实体事项进行审查核实的行为:裁判行为,即根据审理结沦,依法作 出是否同意或许可的行为,包括判决、裁定、决定等,是法院最重要的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主要指在执 行程序中法院的有关行为:其他诉讼行为,如法院依职权指定诉讼期间、裁定中止诉讼程序和恢复中止的 诉讼程序、调整法庭辩论顺序等等。参见江伟:《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8 旧1新堂幸司:(新民事诉讼法.林剑锋译,法律出版社20O8年版,第453了第一节 法院裁判概述 一、法院裁判的概念与特征 法院裁判是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形式,其功能在于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从而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裁判 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特定事项,保障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权威。 所谓法院裁判,是审判组织(合议庭或独任法官)代表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程序事 项以及诉讼上指挥需要处理的事项,作出意思表示。法院的审判行为可分为意思表示行为和 事实行为。法院裁判就是法院的意思表示行为;至于事实行为,如法官阅览卷宗、听取当事 人的法庭辩论,以及书记员记录行为则不属于民事裁判行为。 首先,民事裁判是法院实施的诉讼行为或审判行为。304因此,执行程序中的执行实施行 为(如实施变卖、制作执行分配表等),以及其他不属于法官序列的书记员、执行员等法院 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都不是裁判行为,如对证据资料的清点、对执行标的的清查等,只是一 种处分。 其次,裁判是法官判断或意思的表示行为,法官听取辩论或调查证据等事实行为也不属 于裁判。305在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判行为对于案件的争议问题或者某些事实问题的确定,具 有实质的意义,对于当事人争议的解决和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些裁 判行为都要通过法院的意思表现出来,其载体便是各种裁判。 再次,作出裁判是法院的宪法上的义务。人民有请求裁判救济的权利(裁判请求权、司 法请求权)。循此而论,设置诉讼制度解决人民的纷争,法院作出裁判是宪法上的义务。我 国《宪法》第 12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就表明了法院作 出裁判的宪法义务。 最后,裁判文书必须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提高 审判质量、释法服判具有重要作用。【民诉修法】第 155 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同时, 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当写明判决、裁定结果以及作出判决、裁定的理由。 二、法院裁判的种类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裁判,主要有判决、裁定、决定和命令四种。民事判决解决的是 法院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判定;民事裁定则是对案件中的程序问题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判定; 决定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诉讼程序中发生的特殊事项所作出的判定;命令是指法院                                                               304 我国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常被分为:审理行为、裁判行为、执行行为和其他诉讼行为。所谓审理行为, 即在审判程序中,法院就程序事项和实体事项进行审查核实的行为;裁判行为,即根据审理结沦,依法作 出是否同意或许可的行为,包括判决、裁定、决定等,是法院最重要的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主要指在执 行程序中法院的有关行为;其他诉讼行为,如法院依职权指定诉讼期间、裁定中止诉讼程序和恢复中止的 诉讼程序、调整法庭辩论顺序等等。参见江伟:《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308 页。 305 [日]新堂幸司:《新民事诉讼法》,林剑锋译,法律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4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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